男子罗某某与前妻离婚后,因欠钱被前妻诉至法院。开庭之前,罗某某便决定,开庭时向前妻提出复婚,如果前妻不答应,则将其杀害。
开庭期间,罗某某向前妻提出复婚遭拒。离开法院后,他搭乘出租车尾随前妻及其律师至火车站,用事先准备的折叠尖刀连续捅刺前妻十余次致其死亡。
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首次发布上海铁检机关“大交通”领域刑事检察报告,记者从中获悉这起“铁路淮安东站罗某某故意杀人案”。
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罗某某上诉后,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4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2024年6月6日,法院对被告人罗某某执行死刑。
求复婚遭拒后,男子尾随并杀害前妻
2020年7月30日,被告人罗某某与被害人陶某某协议离婚,之后二人又因债务产生纠纷,陶某某向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罗某某归还欠款。罗某某准备趁开庭时向陶某某提出复婚,如果陶某某不答应,则将其杀害。
2021年6月10日上午,法院对上述债务纠纷案开庭审理后进行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其间,罗某某向陶某某提出复婚遭到拒绝。罗某某离开法院后,将事先准备的一把折叠尖刀藏匿于裤袋内,搭乘出租车尾随陶某某及其律师孙某某至铁路淮安东站。当日12时23分许,陶某某在铁路淮安东站西落客平台下车时,罗某某追上并持尖刀刺戳陶某某胸腹部,陶某某倒地后,罗某某仍持刀继续捅刺、划割十余刀。罗某某行凶后,向赶至现场的民警承认杀害前妻陶某某的事实。陶某某经120急救车送医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40分被宣告死亡,殁年32岁。
经鉴定,陶某某系遭刀刺伤致右锁骨下动脉完全离断合并右肺破裂致大出血死亡。
2022年7月2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罗某某提起公诉。2023年2月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罗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同年8月2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4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被告人罗某某执行死刑。
调取行动轨迹,查明犯罪动机
案发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及时介入并引导侦查,对罗某某开展精神病鉴定、调取罗某某行动轨迹的监控视频、调取涉案当事人银行流水及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查明罗某某犯罪动机、凶器来源、行凶当日行动轨迹和时空路径等。
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罗某某平时行事极端,曾多次殴打家暴被害人,并以杀人威胁被害人及其家属。此次罗某某在铁路车站公共场所行凶,案发时车站人流密集,其当街行凶且手段极其残忍,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罗某某虽有自首情节,但案发后毫无悔罪之心,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情况,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建议对罗某某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作案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
庭审中,检察机关针对罗某某预谋故意杀人、提前准备作案工具、被害人创口情况、行凶时时空环境、案发时段监控视频及二人手机恢复数据等进行全面举证,并充分回应辩护人意见,揭露出本案系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严重暴力犯罪,罗某某在公共场所持刀故意杀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严惩。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表示,本案系发生在铁路运输领域的重大恶性刑事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侵犯公共安全,严重危害社会和谐安宁。对于此类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分子虽有自首情节,但作案动机特别卑劣,罪行和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应予严惩。
检察机关表示,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检协作,应讲求抓时效和抓细节,案发后第一时间迅速开展案情通报,及时沟通案件进展,对容易灭失的犯罪工具来源等证据及时固定,完善证据链条,还原事实真相,为有效指控打击犯罪奠定良好证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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