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公费师范生放弃就业,莆田市教育局通报:退还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两名公费师范生放弃就业,莆田市教育局通报:退还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00:00
00:30

近日,莆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两则公费师范生违约处理决定书,两人提出放弃就业。根据《福建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之规定,对二人作出处理决定:退还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3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须按每天1‰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