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公开通报2024年第三批毁林毁草典型问题

国家林草局公开通报2024年第三批毁林毁草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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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网北京9月24日电从国家林草局获悉,2024年以来,国家林草局分2批公开通报20起毁林毁草典型问题,督促地方落实查处整改责任,引起了相关地区总林长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保持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按照国家林草局工作部署,9月24日通报了2024年第三批毁林毁草典型问题。分别是:

1.四川省会东县满矿攀鑫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林地319.81亩。2009年以来,满矿攀鑫矿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在会东县淌塘镇麻糖村累计占用林地319.81亩,用于采石采矿,造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2.河北省平山县唐某破坏林地、草地318.65亩。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是“三北”工程重点县之一。2023年1月以来,平山县王坡乡唐某在迪山北村石人沟区域,以平整土地为名,擅自占用林地284.44亩、草地34.21亩,修筑梯田状地块,修建蔬菜大棚,原地表植被严重破坏。

3.江西省定南县工业园区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擅自占用林地223.36亩。2020年8月,江西省赐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得498.78亩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用于涂料油墨胶黏剂树脂建设项目。2020年11月,定南县工业园区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此项目开发前的“三通一平”,组织实施土方平整,超许可范围毁坏林地223.36亩。

4.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申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友联石墨矿擅自占用林地207.51亩。申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友联石墨矿持续多年非法占用鸡西市麻山区林地达207.51亩,用于采矿和建设尾矿库、存料台等。

5.辽宁省盖州市浙商石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林地142.23亩。2020年以来,盖州市浙商石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盖州市陈屯镇挖山采石,毁坏林地面积142.23亩。

6.贵州省平塘县贵州澳华实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林地123.02亩。2016年至2023年期间,贵州澳华实业有限公司先后5次因擅自占用林地被行政处罚,涉案面积达62.10亩,至今仍未整改到位。2024年,该公司又新增违法占用林地面积123.02亩。

7.黑龙江省依兰县宋某等人开垦林地111.06亩。2013年,宋某等人与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松花江农场有限公司签订承包造林合同,在该公司277.41亩宜林地上造林并通过验收。自2022年起,宋某等人对其中111.06亩林地进行开垦,种植农作物,目前种植菜豆。

8.湖南省临武县黄祖江村耕地开发毁坏林地109.07亩。2022年9月,临武县自然资源局批复在万水乡黄祖江村实施耕地开发项目,由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临武分公司负责实施,其中开垦林地109.07亩,造成山体破坏,加剧水土流失。

9.吉林省舒兰市朱某开垦林地104.38亩。2022年春,舒兰市朱某在永胜林场开垦林地104.38亩,开垦后种植玉米、红小豆等农作物,原人工胡桃楸幼龄林除少量保存外,全部被毁坏。

10.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巴某毁林开垦72.71亩。2024年春,赤峰市巴林右旗巴某毁林开垦72.71亩,用于种植西瓜,原林地内植被已全部毁坏。对上述公开通报的10个问题,国家林草局将督促有关地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及时恢复林草植被。

下一步,国家林草局将充分发挥林长制“利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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