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债权与没收违法所得,法定债权让与+恶意得利人的不当得利返还

公法债权与没收违法所得,法定债权让与+恶意得利人的不当得利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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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民行交叉案例教学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就是,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关关关关系的情况下,损失和收益是相同的。只有三方关系的情况下才会存在损失和收益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