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租赁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9月20日金融监管总局正式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其中,《办法》将金租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1%。
做出这项修改,据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从近年监管实践来看,提升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促进股东积极发挥支持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过度分散导致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等问题。三是有利于明确金融机构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防范股东通过代持、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方式规避监管、违规操控甚至掏空金租等问题。
同时,为避免出现大股东违规干预金租经营管理等问题,《办法》还专门增加了公司治理、股东义务、关联交易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形成金租内部和外部的有效制约和良性互动。
7月9日,中银协发布的《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我国金租行业总资产规模为4.1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9%;租赁资产余额为3.97万亿元,同比增长9.27%。
编辑程子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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