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月饼”产自珠海?与辉同行紧急下架!

“澳门月饼”产自珠海?与辉同行紧急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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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主播小杨哥争议性“香港月饼”被立案调查后,尚未得到明确结果,这把质疑直播电商主播虚假宣传的火又烧到了另一位抖音头部主播董宇辉身上。

近日,有网友指出,在中秋节前夕的“与辉同行”直播间中,董宇辉推荐了一款名为“澳门葡记经典流心奶黄月饼”的产品。然而,网友质疑该品牌并未在澳门设有门店,而月饼的实际加工生产商为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

对此,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表示,在内地销售的“澳门葡记月饼”均为“葡记品牌”授权生产和销售,并且由澳门注册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严格监制。

电商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贴牌授权”在行业内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模式,但授权后对商品的定价与宣传,对产品质量的把控,需要商家进行严格自查,需要品牌方对被授权方进行严格筛选和监管,也需要消费者自身进行甄别。

“澳门月饼”产自珠海?

此前,“与辉同行”直播间推荐一款“澳门葡记流心奶黄月饼”在“葡记食品旗舰店”抖音旗舰店中出售,售价为108元每盒,其生产方为位于广东珠海的“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从而引发网友对产品质量的担忧。

随着事件热度的升级,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9月19日对外发布声明称:外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将在香港注册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错认为“澳门葡记月饼”的监制商,香港注册公司与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是两个没有任何法律、经济、业务或其他形式关系的主体。内地销售的“澳门葡记月饼”均为"葡记品牌”授权生产和销售,并由澳门注册的“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严格监制。

相关信息显示,澳门葡记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的企业,位于澳门毕仕达大马路26-54-B号中福商业中心G7,注册资本十万澳门元。

作为授权商品,“澳门葡记月饼”在抖音电商平台以“葡记食品旗舰店”店铺的形式进行售卖,客服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与辉同行直播间此前售卖的葡记月饼是店铺商品。目前公司线下门店包括澳门葡记手信现烤店横琴口岸店、澳门葡记手信现烤店横琴步行街店、澳门葡记手信现烤店港珠澳大桥店、澳门葡记手信现烤店青茂口岸店等。

对于“澳门葡记月饼”在澳门是否有线下门店的问题,客服发来一则新闻截图,内容显示“2024年4月1日,横琴口岸正式交付澳门特区政府使用,并依照澳门特区政府法律实施管辖”。横琴口岸位于珠海市西南部,毗邻澳门。

换言之,虽然生产是在珠海,但对方认为线下门店的管辖范围是在澳门,所以称为“澳门月饼”并没有什么问题。

而在其他电商平台,上述月饼也同时在售。

记者搜索葡记月饼,京东平台显示400g包装售价219元。该商品包装显示,月饼监制商为澳门葡记商品有限公司,生产商为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淘宝平台上的葡记月饼包装相似,同样的400g售价75.9元。生产商信息仅显示厂名为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记者向客服询问商品是否由澳门葡记商品有限公司担任监制商,客服回复称商品就是葡记的品牌,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应该是分工厂吧”。

爱企查信息显示,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是一家以食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2024年7月2日,珠海葡记食品有限公司新增了糕点、饼干、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的行政许可。2023年3月14日,公司新增“葡式”的商标,但直至2024年1月19日,商标注册申请状态为“等待驳回复审”。

另据蝉妈妈数据显示,抖音平台上,澳门葡记流心奶黄月饼商品关联达人销量排名前三位分别是与辉同行、交个朋友直播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近30天总销量分别为超100万、50万至75万、25万至50万。

9月19日,“与辉同行”客服表示,确实售卖过这款月饼,对于这一情况客服会如实反馈给专员核查并整改。对于这款月饼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客服表示还请消费者不必担心,选品团队都是严格把控的,关于网上的言语也会留意。

截至发稿,抖音平台上与辉同行直播间与“葡记食品旗舰店”店铺均已下架葡记月饼。

“贴牌”模式背后的漏洞

电商行业的贴牌授权模式通常是指品牌授权方允许第三方制造商或销售商使用其品牌名称、商标或设计来进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利于品牌方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同时让制造商或销售商借助知名品牌的影响力快速进入市场。

电商战略分析师、海豚社创始人李成东对记者表示,品牌授权模式有一套严格的管理流程,包括可以对什么品类进行授权、如何把控品质、相应的产品服务等。在宣传方面,厂商也需要谨慎,比如如果售卖美诚月饼,宣传时不应故意向美心月饼品牌靠拢,可能会对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作为平台方,李成东认为平台能做的就是严格审核商家是否真的拿到品牌授权,符合资质要求,以及如果商家存在未获得真实授权时进行严格处罚。

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工作委员会副会长、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记者表示,电商行业中的“贴牌”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类似此次的月饼事件,在食品、家居、服饰等行业内普遍存在的形式,即一家公司取一个“洋名字”,或同名一些大品牌,在境外注册一个壳公司,并申请到相应商标,但注册地可能未必存在该公司的实体店或销售网络。境外壳公司对国内关联公司进行授权,通过境内厂家进行生产,并在境内进行销售,利用消费者看重大品牌等心理,获得更高的溢价和销售量。

第二种情况,曹磊称,就是电商平台或机构利用大数据后台发现哪几类类目的商品销量大、利润高,进而自建所谓的严选店或甄选店,贴牌的品牌甚至包括茶叶品类。从平台的角度来讲,日常主要赚钱佣金与平台交易服务手续费,但自建贴牌工厂后,可以以“严选”的名义直接赚取商品利润。

但不论哪种方式,曹磊表示,只要正式获得厂商授权,在法律范畴内就是合法授权行为,但未必合乎大众接受的情理范畴。以小杨哥“香港月饼”为例,曹磊称,小杨哥带货的这款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了“美诚”、“香港美诚月饼”、“MEISUN”等商标,并授权给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这表明美诚月饼在品牌注册方面有一定的合法性。但如果美诚月饼在直播推广中强调其“香港品牌”或“港式风味”,但实际上并未在香港生产,这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涉嫌虚假宣传。

这便是贴牌授权模式中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如果品牌方对被授权方的资质和生产过程缺乏监管,可能会导致产品质量问题,从而损害品牌形象和消费者信任。市场上的贴牌产品也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对品牌产生混淆,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为了降低这类风险,需要品牌方对被授权方进行严格筛选和监管,确保它们遵守合同规定和法律法规。同时双方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双方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达成共识。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则表示,如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故意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信息,误导消费者,那么可能构成虚假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虚假宣传是被禁止的行为。监管机构会根据举报和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如果主播确实涉及虚假营销,除了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不过,具体是否需要‘退一赔三’,取决于是否构成消费欺诈。如果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董毅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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