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监委9月12日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包括运城市绛县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党组书记、县长李翔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2021年至2023年,李翔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1万余元,以及高档烟酒和手机等礼品。李翔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李翔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李翔已被查。
公开简历显示,李翔,男,汉族,1982年4月出生,山西夏县人,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
他曾任职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2012年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效能监察室主任,2014年任山西晋西北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后同时担任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忻州区域管理委员会党总支委员。
2016年,李翔任山西晋西北天然气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董事、副经理,2018年任山西国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2020年7月任临猗县委常委、牛杜镇党委书记。
2021年2月,李翔任绛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后当选县长。2023年10月20日,李翔辞去绛县县长职务。
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指出,通报的案例均是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省委一以贯之从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坚定意志。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续扛牢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学习教育到位、研究部署到位、责任压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制度建设到位,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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