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對生命實踐哲學真理觀的錯誤理解與無謂爭辯
在中國哲學的討論中,過去盛行的三教辯證,以及學派內部的爭辯,存在著兩種形式的錯誤。其一,不同學派因為關切的信念不同,以致開發的世界觀不同,因而有著經驗的不同,故而學派間的理論爭辯,有其無法成立的結構性限制。首先,本體論是主觀的意欲選擇,其次,宇宙論是配合實踐的操作而有的知識性開發,再者,工夫論是追求自家的理想而有的操作方法,最後,境界論是原初意欲的實現,四方架構形成的自圓其說的體系,無法被其他學派以不同的信念及其世界觀從理論的外部設想所否定,因為所有理論的觀點都是各自的選擇、內部一致、且可實現證成的。尤其是價值本體的設想,都是意欲的決斷,沒有被其它學派以不同立場的判準予以否決的理性空間。於是,不同學派之間的爭執是以為只有自己的體系是絕對的,這是一個錯誤的理解。
其二,同一學派在同一價值本體下的理論構作,除非對本體認識有異,否則,其宇宙論、工夫論、境界論都是配合同一價值意識的輔助建設,其中是非高下的爭議也是無謂的。多數的案例是對問題意識的不察,根本上是不同的問題的命題立場,被誤以為是共同問題的不同立場。這也說明了以哲學問題為研究進路,從而運用四方架構以為文本解讀工具的重要性,在四方架構下,所有的學派內部的理論可以被清晰地置放在各種不同的問題中同時呈現,共構互倚。至於同一個哲學問題不同意見立場的爭議也是不必要的。就本體論而言,只有理解錯誤才會有所爭議。否則同一學派永遠是同一個價值信念的本體。宇宙論的爭議也是不必要的,在同一個價值本體的信念之堅持實踐下,若是涉及它在世界,則盡量開發即是,宇宙論是知識性問題,只要有所感知就是有所親證,不過,通常的案例中並未出現主要的宇宙論的理論爭辯。有所爭辯的多是在工夫論及境界論上。
工夫論的爭辯自然是爭個高下,但是爭高下也是不必要的,關鍵若是工夫方法的高下,這是沒有爭辯的必要的。不同經典依據下的不同工夫論命題只是語言的差異,沒有優劣高下之別。不同個性才情的不同適性做法,也只是路徑不同,目的則一,若有快慢之不同,也必須尊重,無須論理高下。因此,工夫論上不會只有一種做法,以為只有一種最高級的工夫的觀點,是不必要的。不見佛教言八萬四千法門嗎?以及菩薩的遍學。這些都說明了工夫論的不須爭辯高下。真要論究高下,則只有對實踐的結果的目標設想有高下的問題,但這已經是境界論的問題了。
討論境界論的建構,需要先區分此在世界的宇宙論、和它在世界的宇宙論,在此在世界的體系中,究竟應該追求理想到何種境界?這個問題等於是對於本體的實踐的落實的問題,這個落實就等於是個人的格局和視野的問題。此時,很難講教主的視野就一定比後來的信徒來得視野更高,有時因為科技條件的進步,視野會提升,有時因為地理的發現,視野會提升,有時因為人口的增加,視野會提升,有時因為社會環境的變遷,視野會提升。如此一來,爭議是難免。
至於涉及它在世界世界觀的系統,它們的境界論思想當然也會有所爭辯。它在世界的世界觀是隨個人能力經驗而逐步開發的,所有宗教哲學的宇宙論知識都是曾有親證,因而言說,方才出現的,否則變成科幻小說,當然就沒有知識的意義了,至於一套涉及它在世界的世界觀是確有親證、還是只是幻想?這就進入到知識論的檢證問題了,然而此非本文主題,略言之,要有能力以及誠意的人才能檢證[1]。就其皆為具備親證下的知識而言,則能力決定所觀,又由於人類世界對於宇宙的探問尚未止息,因此具它在世界世界觀的學派,其個人實踐境界的理論,都還有再開發的空間在。如此一來,爭議也是難免。
但是,無論是此在世界觀的境界論還是它在世界觀的境界論,它們因差異而導致的爭執 ,都是源自於更新的經驗,經驗面前,是毋庸再爭辯的,因此境界論的爭辯根本上而言並非對本體的理解的深淺問題,而是經驗的新舊jiù質不同而已。明白這個道理,爭議自然是無需的。
[1] 參見拙作:<實踐哲學的檢證邏輯>,《哲學與文化月刊》,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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