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1月成立至今年8月31日,共受理垄断案件256件,审结191件。其中,今年1月1日至8月31日受理垄断案件111件,审结45件。
最高法介绍,知识产权法庭受理垄断案件增长明显,法律问题多元复杂,涵盖了垄断协议纠纷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大垄断纠纷案由,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广泛。
其次,行业覆盖面广,深度涉及民生和新经济领域。既有涉及供水供热、殡葬服务、烟草专卖等公用或者专营专卖企业的案件,又有涉及医药健康、幼儿教育、驾驶培训、出租车经营、混凝土建材、农贸市场、民用天然气等民生领域的案件,还有涉及互联网平台、无线通信等新经济和新技术的案件。
最高法表示,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以来,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明显增多,切实减轻原告的举证负担和证明难度,保护受害人利益。在全面总结反垄断审判经验和整体吸收2012年旧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最高法于今年6月24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法先后公布3件反垄断指导性案例,其中,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砖瓦协会”横向垄断协议案,阐释了反垄断民事救济的宗旨和导向,明确了横向垄断协议的自愿实施者并非反垄断法意图救济对象。
此外,最高法还发布了六批37件反垄断典型案例,均已纳入人民法院案例库。其中,“汽车销售”纵向垄断协议后继诉讼案,切实减轻原告举证负担,对于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具有示范意义;涉“枸地氯雷他定原料药专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系我国涉原料药领域首例垄断民事诉讼案件,有利于促进反垄断法的准确适用;涉“稀土永磁材料专利”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妥善处理了专利权行使和反垄断的关系,彰显了中国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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