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阳春市委批准,阳春市纪委监委对阳春市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飞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飞应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验收、项目款支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财物。
杨飞应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飞应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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