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陶治国理念

皋陶治国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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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陶治国理念

被誉为“中华法系鼻祖”的皋陶,作为上古时期的重臣,何以与尧、舜、禹三位君主齐名,并称为“上古四圣”呢?事实上,皋陶的贡献不仅在于上古时期的立法、司法和监狱方面,他的治国理念和思想,对上古盛世的出现乃至华夏文明的发展历程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有关皋陶对于国家治理模式的描述主要记载于《尚书·皋陶谟(mó)》之中。该篇主要记录了舜、禹、皋陶等人的对话,其中皋陶针对如何继承尧的光荣传统来治理国家,向禹进行了近似于教诲式的谈话。他首先向禹明确了国家治理基调,那就是“德治”,他认为:只要诚信地遵守道德,君主就会决策英明,群臣也会齐心协力地辅佐君主。也就是说“德治”的根本方针就是君主自身需要具备遵守道德的义务,并以此作为最高准则。在这个过程中,君主就相当于政治共同体的发动机,他源源不断地输出德性的动力,首先润泽了他的九族,然后由近及远,遍及百姓。这就像一块石头投在水面激起的波澜一样,一圈一圈地向外推延,只要波澜中心点输出的动力足够强大、足够持久,那么它激起的波澜就会延伸到整个水面。


对于这种国家治理的原则性建议,禹表示极为赞同。紧接着,在具体化措施和实施要点上,皋陶又提出了两个重要方面——知人与安民。“知人”是为了选拔德才兼备的官员,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任用妥当的人才来实现民众的安居乐业。


禹听后表示要做到这两点很困难,即便是尧统治时也很难做到。他还举出了欢兜、三苗、共工、鲧(gǔn)“四凶”的例子。欢兜没有听从尧的意见,任用共工担任工师,结果难以胜任;大家推荐鲧(gǔn)负责治水,结果他治理9年都没有成效,使得百姓流离失所;而三苗则在江淮、荆州多次作乱。他们不仅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反而给社会秩序和民众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最终,尧将他们分别流放到不同的地点,才重新让天下臣服。


针对禹的担忧,皋陶提出了将“九德”作为考察、任命官员的标准。所谓“九德”,是指君主与官员需要具备的九种德行,包括“宽而栗(lì),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实,强而义”这九点。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宽厚而庄重、温和有主见、谦逊而恭敬、能干而敬业、变通有毅力、正直而包容、简洁而节制、刚强而务实、强大而正义。


同时,皋陶提醒说,具备这九种德行的人一旦作为君主或被任命为官员,就必须兢兢业业,而不能贪图享乐,因为他们只不过是代替上天来进行治理,必须遵循“天道”。在皋陶看来,“天道”的核心就是“五典”,也就是处理好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五种伦理关系。这五种关系被孟子解释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而这种理想状态的实现,皋陶认为需要依靠制度上的设计,即通过“五礼”、“五服”、“五刑”的实施来保障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


所以,皋陶的治国模式是以德治为核心,强调君主以自己高尚的德行由近及远地影响周边的人。为了能够更好地贯彻德治方针,君主需要按照“九德”的标准选用官员,从而实现知人善任。君主和官员在具体执行政务时要遵循“天道”,即为了实现“五典”的理想社会状态,适用尊卑有序的“五礼”制度,并将“五服”的德治与“五刑”的法治作为辅助手段,进而实现安民的目的。


对于皋陶的治国方略,禹表示了赞同,认为按此治理国家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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