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年度报告》。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在会上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共设立282家仲裁机构,仲裁员6万余人,累计办理案件500多万件,涉案标的额8万多亿元,当事人涉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了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杨向斌介绍,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共办理仲裁案件60.7万件,同比增长27.8%,标的总额11602亿元,同比增长17.66%,涉外案件3100余件,同比增长8.28%,涉外标的额1700亿元,同比增长42.29%,案件范围涵盖了经济贸易、工程建设、金融保险、交通运输、房地产交易、农业生产经营、互联网经济、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
最高法新闻发布会。最高法供图
仲裁法修改列入了全国人大和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计划。司法部今年初启动仲裁法全面修订,牵头并商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组建工作专班,聚焦重点问题深入调研论证,两次大范围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以及部分仲裁机构、企业、专家学者意见,数易其稿,稳妥推进,形成修订草案。修订草案目前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他表示,扎实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司法部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关于在北京、上海、广东和海南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任务要求,成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专家委员会,研究建立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中期评估,按照中央对各试点地区的发展定位,积极推进试点地区仲裁机构专业化国际化建设,完善仲裁发展环境,建立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发展新格局。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仲裁机构建立健全仲裁调解工作机制,设立商事调解中心等专门机构,建立调解员名册,制定调解规则,不断提升仲裁调解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9.4万件,占总结案数的36.5%,同比增长16.67%。
在开展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方面,杨向斌还介绍,2022年司法部会同教育部等印发《关于做好涉外仲裁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加强涉外仲裁人才培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三个千人”人才培养计划。2022年以来,司法部会同教育部持续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项目,组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0所高校与仲裁机构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目前全国已招生800余名。指导北京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开设涉外仲裁系列课程,直播观看量累计超过百万人次。
此外,深化仲裁国际交流合作。支持仲裁机构“走出去”和“引进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在北美、欧洲及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在香港设立了业务机构。同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调解中心、大韩商事仲裁院在上海自贸区设立业务机构,开展涉外仲裁与调解业务。各地各仲裁机构组织开展经常性国际商事仲裁交流研讨活动,参与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国际仲裁规则研究制定,参与亚太经合组织在线争议解决机制建设等,为发展完善国际商事争端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中国标准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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