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岁老人因赡养费起诉除小儿子外的6个子女,法官:交由小儿子照顾,每人每年给1300元

96岁老人因赡养费起诉除小儿子外的6个子女,法官:交由小儿子照顾,每人每年给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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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起养老案的处理情况。

盛夏的洪河川区,绿意渐浓,草木渐深。

甘肃省镇原县屯字镇某村,院里一位鬓发斑白的老太太,坐在靠椅上紧紧地拽着法官李聪聪的手,像是遇见了主心骨,言语间满是倾诉欲。

2024年7月17日,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李聪聪上门向王老太了解其日常生活情况。

“我摔伤了,眼睛也看不见,主要靠小儿子一人照料。”老太太浑浊的瞳孔直直地望向一处。

“法官,你要给我做主,让另外几个儿子也给我养老。”

老太太絮絮叨叨地述说着自己的窘境。

“老人家,你不要着急。都说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等调查清楚情况后,一定把你的养老问题处理好。”李聪聪也握住老人家的手,好言安抚道。

李聪聪是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屯字人民法庭的员额法官。此刻坐在老太太另一旁的法官助理刘华正低头奋笔疾书,一字一句记录下老人家“诉苦”的内容。

哪有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道理?

老太太姓王,今年96岁。2024年夏初某天,鲐背之年的王老太不慎从自家院子台阶处跌倒摔伤,导致视觉神经附近的血管淤堵,双目失明。

养病期间,尽管有小儿子刘某庚寻医问药悉心照料,女儿刘某丙也从外地赶来伺奉左右,但其他几个儿子却鲜少过问,这让王老太很是不满。

为了公平起见,王老太一纸诉状,把除了小儿子之外的六个子女诉至镇原法院,要求他们支付自己的赡养费。

收到案子后,法官李聪聪反复研读诉状,心里充满了疑惑和不解。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哪有子女不赡养老人的道理?

法官认为赡养纠纷类案件,不是单纯的赡养问题,其间可能还有复杂的家庭纠葛。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影响,判决可能会使子女对父母的怨恨或者误会进一步加深;且判决只是程序性解决赡养问题,难以实质性做到案结事了,甚至可能会激化矛盾。这类赡养纠纷的发生是家庭矛盾长时间积累未妥善解决的后果。

“剪不断理还乱,调解才是更符合双方当事人实际期待的方式。为化解矛盾,消除对立、修复亲情,需要我们法官前期做的准备工作很多,不仅考验耐心和爱心,更考验能力和智慧。”

考虑到王老太年事已高出行不便,其子女忙于农事等,法官李聪聪前后四次进村了解情况,分别跟王老太本人及她的女儿、三儿子,小儿子以及村干部等沟通,逐渐梳理出问题所在。

“专门去深入了解老人家和子女过往生活情况,这是办理赡养纠纷案件所需的基础工作。不能先入为主,客观调查才能找到症结所在,才能选择合理方案。”李聪聪曾这样说道。

经深入调查,王老太与丈夫刘某育有六子一女。早年间,因为诸多家庭纠葛,母子间渐生罅隙,几个儿子之间也异常生分。

多年来老两口一直由小儿子刘某庚照料。直到十年前丈夫刘某去世,王老太继续由小儿子赡养。近年来,老太太身体每况愈下,尤其是摔伤后,双目失明,需专人贴身护理。小儿子刘某庚分身乏术,独力难支,女儿刘某丙这才专程回来帮忙照顾。

关系再差,也不是不赡养父母的理由

不刨开症结,难以解纷。

2024年7月17日,法官李聪聪及法官助理向王老太三子刘某丁询问王老太赡养事宜。

“我妈也不省心,脾气大、性子强,遇事爱说叨训斥我哥我弟他们,时间久了,他们就不愿过来了。”王老太的女儿刘某丙向法官道出隐情。

法官了解到,王老太的儿子们成家后都被分家另过,女儿出嫁后也随夫家去了外地。子女各奔生活,只有幺子刘某庚与王老太未分家。子女间彼此虽无大矛盾,却透着拧巴与疏离,逢年过节等鲜有团聚,子女们就赡养问题更是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大儿子刘某甲78岁,每月退休金一千多元,老婆患病在床,自己老寒腿痉挛严重,行动不便。

老二刘某乙老婆去世30多年了,独自抚养子女成人。75岁的他在年初雪天不慎跌倒导致肋骨骨折住院。自己无固定经济来源,曾抱怨老妈没帮过自己过日子。

老三、唯一的女儿刘某丙也74岁了,常居外地,听到老人摔倒,第二天便从医院办了出院带着药赶回来伺候老人。

67岁的三儿子刘某丁,从小被过继给他人,老婆常年患病无法劳动,离异的儿子还留了孙子在家需要接送上学。骨瘦如柴的他不得已在村里做小工挣点零花钱补贴家用。

四儿子刘某戊,精神残疾人,老婆年轻时带着孩子离开了他,平时由王老太的小儿子刘某庚接济照顾。

五儿子刘某己60岁了,花甲之年的他还在外地打工,儿子还未婚。

幺子刘某庚现已57岁,在家种地,偶尔干些零活,老婆因婆媳矛盾不得已外出务工,儿子也未婚,家庭经济一般。

梳理完王老太一大家子的现况,才知“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句话的真切,法官也随之陷入沉思。

可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年龄再大关系再差,也不是疏于赡养父母的理由。

法官认为,你养我小,我养你老,“孝”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尽管赡养案件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但一判了之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王老太赡养问题,还会加深母子之间的隔阂。

那么,王老太与七子女之间的亲情裂隙又该如何弥补呢?

经过前期充分调查,法官确认了纠纷调解的现存基础:“看得出老人家爱热闹、但也爱训斥子女,渐渐和子女疏远了。子女和亲友很少来探望她,老人家备感孤独,希望儿女能在意她;另一方面,几个子女间虽有矛盾,但不至于视若仇雠;多数矛盾还是因老人而起,如果尽力而为,是有调解的可能。”

“都说自己有难处,能有老人难吗?”

因老太太的大儿子刘某甲等人不在村里,法官李聪聪通知相关当事人到法院调解。几天后,该案如期开庭。

庭审中,几个被告表示,五年前,几个儿子商量王老太养老问题时,就有人提出让老妈去镇里的养老院。但老人不愿意去,且养老院费用高昂,每月2800元无人支付,就此作罢。

原本还有人提议,商量给老人生活费。但有的儿子可以主动给付,有的却因经济不宽裕并未支付。至于老人到底由谁养老送终,也没定下来,悬而不决。

为修复亲情,化解矛盾,李法官以消除当事人心结为突破口,认真倾听原、被告诉求和意见,耐心阐明案件的法律关系,告知他们:

民法典总则编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官还一并告知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见庭上几个被告一副振振有词、却又不无委屈的神情,法官一语中的道:

“都说自己有难处,能有老人难吗?在那个缺吃少穿的年代,老人把你们几个人从那么小一点点拉扯大,已经很不容易了。

“你们也都上年纪了,也为人父为人母了。老太太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怎么也要给自己子女做个好榜样,对吧?”

法官的一番话语,温和却铿锵有力。

被告席上,王老太的几个儿子,或陷入沉思,或面露赧色。

庄严的法庭,一时间针落可闻。

法官看得出来,法庭上的子女们其实都明白,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但就是心里的坎过不去,这是调解方案的第一个重点。要让他们在思想上认识到赡养老人无论是国法天理和人伦道义都是需要去遵守、去践行、去传承的。要让他们明白各自所谓的“难”,比起母亲的“难”算不了什么;其次要让他们当面说出在赡养老人问题上各自内心最真实的想法、面临的切实困难,消除隔阂,寻求共识;最后再将老人家的精神需要解决好。

最终,法官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按照甘肃省农村人口平均消费支出,由王老太的子女平摊赡养费,并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一点补贴照顾老人的小儿子。

“我意思,就按法官说的,在原有生活费的基础上,再多少增加一些。老人如有重大疾病,医保报销完后再按人头分摊。”老大刘某甲率先开口。

“养老人是应该的,但我们都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老人还是住在老幺那里的好……”老二刘某乙紧跟着发言。

庭审当天,王老太女儿刘某丙因需照顾失明母亲无法离身,通过电话告知法官:“哥哥弟弟们怎么出赡养费用,我听大家的意见,随大流!”

见大哥刘某甲、二哥刘某乙和三姐刘某丙相继表明本意,其他几个弟弟们也一致赞同。

考虑到王老太还有高龄补贴和养老金,刘某甲等人最终商定:每人每年给付生活费1300元,由小儿子刘某庚负责照料王老太日常生活。

虽然老人的赡养费调解协议达成了,但李法官的心情并未就此轻松。回想起王老太茕茕孑立的羸弱身影,还有小儿子说的心里话,“咱妈年纪大了,不知道哪天睡着就醒不来了,这次妈摔倒,我一个人守了几夜,这些年我一个人担惊受怕,没人能分担些”。法官意识到,王老太需要的不只是金钱,更需要的是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慰藉,需要儿女在乎她;至于小儿子刘某庚,也需要来自兄长们精神上的助力。

“对了,除了给钱,你们务必要给老人勤打电话,要力所能及地多回家看望老人。另外,还要多关心小弟,帮他分担一些压力,多帮衬他,帮他解决家里的困难。”刘某甲等人欲离开时,法官李聪聪一再向他们叮嘱道。

面对法官的良苦用心,老大刘某甲重重地点了点头,率先表态道:“嗯,好的,法官放心好了,我尽量做到。”

刘某乙等人见状,也在一旁不断点头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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