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男生食堂打女生头”: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

律师谈“男生食堂打女生头”: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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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一段发生在江苏师范大学食堂的打人视频在社交媒体传播,引发争论。

视频中,一名身穿黑衣服的男生和一名戴眼镜女生发生争执,女生用右手推了一下男子手臂,随后男生多次用拳头击打女生头部,将其击倒在地。之后工作人员前来制止。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网上有自称视频中男生的同学称,事发原因是女生用一张纸占着食堂位置,男生过来坐了下来,女生于是用手机对着男生进行拍摄,两人产生纠纷,随后女子被男生打倒在地。

江苏师范大学后勤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报案,派出所和学校保卫处正在调查这个事。

另据纵览新闻报道,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保卫处工作人员表示,网传的视频发生在9月3日晚上,是学生间闹出的矛盾,学校领导和派出所已经在处理此事。

该工作人员称,据他了解,打架事件发生后,立即有人报警叫救护车,女生上救护车时脸部有明显的伤。4日上午派出所和学校保卫处已经对此事介入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和询问目击事发现场时的学生和商家,了解到疑似是因座位引起的纠纷,当时两人互相拿手机拍摄,随后爆发冲突。

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钟磊律师认为,即使女生先动手,男生对女生进行还击之后,在女生已经往后退步,没有再继续对男生动手的情况下,男生仍然对女生的头部连续击打,并且在女生倒地后,男生依然继续击打女方,这显然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而可能涉嫌故意伤害行为。

其表示,如果女生的伤情达到轻伤以上结果,男生可能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伤情没有达到轻伤以上结果,则警方也许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男生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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