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长收6.16元巧克力被开除,“小过重罚”违背制度初衷

园长收6.16元巧克力被开除,“小过重罚”违背制度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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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长“收受”学生一盒6.16元的巧克力被开除?一起因教师节礼物引发的劳动争议案近日尘埃落定。

据央广网报道,重庆市九龙坡区三峡幼儿园前园长王某仙因在2023年教师节前夕“收受”学生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幼儿园以违反教育部相关规定为由开除。王某仙对此不服,将幼儿园告上法庭。法院一审认定幼儿园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支付赔偿金。二审维持原判。

教育部出台《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初衷是纠正、防止教师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谋取私利,构建健康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但制度不是僵硬冰冷的条文,执行时不能“一刀切”,否则就违背了制度初衷。此次事件凸显了个别教育机构在教育管理上的僵化教条,引发公众对于教育领域规章制度执行尺度的广泛讨论。

园长收了学生的巧克力,的确欠考虑、不妥当,但若将其行为定性为“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恐怕有小题大做之嫌。一者,巧克力价值很低,与一般人所理解的“礼品礼金”存在本质差异;二者,孩子送园长巧克力并无明显的功利目的,仅仅是出于对园长的喜爱和尊敬;三者,相关证据显示,众家长对园方开除园长的做法表示费解,并且陈述园长已分巧克力给了小朋友。

更重要的是,执行制度应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既要防止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等现象,也要给违规者改过的机会。园方直接解除王某仙劳动合同的做法,显然过于草率,缺乏人文关怀。这种处理方式不仅损害了王某仙的合法权益,也会伤了其他教职工的心。

综合来看,园方对此事的处理,不仅违背制度初衷,也不符合常识、常情、常理。事件被媒体报道后,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站在园长一边,不认可园方粗暴简单的管理方式。甚至有网友猜测,这位园长可能得罪人了。

法院一审和终审判决,既是对“小过重罚”现象的一次纠偏,也是对“小题大做”式管理方式的一记警钟。制度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服务实践,而不是让实践变得僵硬死板、不近人情。教育管理制度的执行应当在“精准”二字上下功夫,注重公正与合理,兼顾情理法,既要惩治违规行为,也要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避免“一刀切”“ 一锅煮”等极端做法。

此案的判决结果虽然为涉事园长讨回了公道,但也暴露出教育管理制度在执行层面存在的管理僵化、尺度不当、人性化缺失等问题。教育是一项充满爱的事业,如果幼儿园管理者都不懂得关心关爱教职工,教职工能积极主动工作吗?家长能放心地把孩子送来吗?现实中,教师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并不少见。

总之,园长收巧克力被开除虽是个案,却值得有关教育管理者深思。此外,一年一度的教师节将至,有关送礼的话题难免再次引发关注和热议。此事也提醒一些家长和学生:尊师重道不必送礼,切勿好心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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