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吐槽女儿单位禁止同事谈恋爱,简单禁止不如有效指引

父亲吐槽女儿单位禁止同事谈恋爱,简单禁止不如有效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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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极目新闻报道。

“不允许单位内的年轻人之间谈恋爱,这是为什么?”近日,西安市民李先生在听完银行工作的女儿的讲述后,心里犯起嘀咕。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查询了解到,有在银行工作的网友称“实际上单位每季度都有员工行为排查,天天询问员工的婚姻、财产状况”。有网友表示,谈恋爱没关系,但婚姻状况必须上报,夫妻二人的工作必须分开安排。

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中提出,本人与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管理层成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管理关系的职务;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管理层成员的单位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内控、内审、风险管理、授信审批、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等工作。

这里面点名的是“亲属”,实际包括夫妻关系、直系亲属等,并未明确“恋爱关系”。但不得不强调,恋爱这种亲密的关系,同样有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等问题。所以,不排除一些金融机构在出台相关细则时,有禁止同事之间谈恋爱或者同事之间恋爱要报告的条款。

银行要求同事之间恋爱要报告,或者询问员工恋爱婚姻状况,未必没有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制定规范员工行为的相关制度,明确对员工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排查,建立员工异常行为举报、查处机制。

所以,银行内部同事之间谈恋爱,一方面是他们的权利,另一方面也不能只看到“恋爱自由”。如果双方存在上下级关系,或者双方在审批等关键环节有直接利益关系,这种亲密关系是存在风险的,不得不防。

但是,我们更要看到,银行内部同事之间谈恋爱属于个人感情范围,虽然受到监管,但一味禁止恐怕也不妥当。

银行在执行相关规定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不能层层加码和一刀切。这一方面提醒,银行员工和同事之间建立了正式的恋爱关系,双方的岗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应该及时向组织报告,主动建立起廉洁自律的防线。

另一方面,银行也没必要看到员工之间谈恋爱就色变,一禁了之,忽略员工的感情需求。如果银行接到员工恋爱的报告,应该根据双方岗位情形具体再作安排,从制度上防范相关风险。这样才能达到个人感情问题与银行风险防控之间平衡的结果。

近年来,银行员工在就业、婚姻、恋爱等方面,经常引发舆论关注。既有天真的孩子称,爷爷、爸爸、妈妈都是行长,自己要继承家业的热点事件,还发生了重庆某商业银行,一位女员工录视频向副行长表白的情形,引发公众对银行“近亲繁殖”和风险控制的讨论。

李先生吐槽并非没有道理,银行从严管理也无可非议。总之,银行对员工之间谈恋爱的情形,不宜简单禁止,而应该给出明确的有效指引,从制度上予以规范。



来源 | 极目新闻

编审 | 郑宗敏 黄怡红(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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