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一名女子驾路虎车逆行插队不成,追尾前方大巴车,并对一男司机大打出手。据当地警方通报,女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
现场视频显示,女子下车后朝对向正常行驶的男司机撒气,对其辱骂,猛击其面部,致其口鼻流血。
其间,有多人上前劝阻,女子未住手,仍大声喊道:“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你报警啊”。随后,女子踹了几脚男司机的车辆,并驾车离开现场。
女子辱骂殴打男司机。图/社交媒体截图
九派新闻注意到,视频中,有路人见男司机被打后下车,劝其“千万别还手,别打,还手就理亏。”
若该男子还手,是否会定性为互殴,也要面临处罚?
对此,盈科合肥股权高级合伙人王成律师向九派新闻表示,最高检和公安部已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强调“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应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王成认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若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还击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若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亦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但目前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是还手了,办案单位会选择劝说双方和解。”王成建议,在发生冲突后,应尽量保持克制,录音录像保留相关证据,切勿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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