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江苏一老太生前有十多年生活不能自理,而老太有三个子女,但平时一直由大女儿照顾,直到2019年老太去世,不过老太家的老房子前些年因拆迁获得了140多万拆迁款,老太去世后三个子女因拆迁款的继承问题产生争议,大女儿认为自己对母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但其他子女不同意,于是大女儿就把弟弟妹妹告上了法庭,且法院在调查后得知,在老太生活不能自理期间,确实是大女儿照顾最多。最终法院认定大女儿对母亲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判决大女儿在法定继承份额基础上,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拆迁款。
网友A:这个合情合理必须支持!并且建议法律可以支持这样的事,因为现实中确实有不少老人都是让其中一个子女养老,但却把财产给了其他子女。
网友B:难道尽孝就是为了遗产吗?子女尽孝应该是家庭温暖的一种体现,不是用物质来衡量的,这个大女儿能提出这样的要求,说明她对母亲尽孝的目的也那么单纯。
那你认为对老人多尽了赡养义务的子女应该多分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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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咋一听合理,仔细一想不合理的人说的话,就该让有这种观点的人遇上这样的事,他们也许会跳脚的闹腾也说不准,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这么说,打雷的时候别出门啊
法院判决没毛病
老人应该在遗嘱里多给大女儿分,还得打官司,一大笔诉讼费。
应该多得。
抢到了一楼的大平层
多干多得,没说的,付出的时侯靠后,分遗产的时候当仁不让,要不要脸?
肯定要多分′也算是对付出的回报吧
多付出多回报,应该多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