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员工办公室接吻被举报遭开除,能获得23万赔偿吗?

已婚员工办公室接吻被举报遭开除,能获得23万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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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恋爱,发展办公室恋情,法律是不禁止的。因为婚姻自由,恋爱自由嘛。有一医药公司的小刘,因为与同一公司的女同事恋爱,被公司开除了,通过法院向公司索赔,法院也不支持他的诉求。为什么?法院怎么能不依法审判呢?原因在于,小刘是个已婚人士,与之恋爱的女同事也是已婚人士,两人公然在办公室发展婚外恋情,自然是不被支持的,我们不妨先一起简单了解一下基本案情。
小刘和小陈就职于同一家医药公司,都已婚,都有各自的合法配偶。可是两人因为发展婚外情,被各自配偶知道,各自配偶都来公司闹过后,两人反而无所顾及了,不但经常出双入对的出现在包括公司在内的公共场所,还经常在公司里接吻、亲热等等。种种行为,被公司其他同事所不齿。于是,很多同事联合起来把两个人举报了,要求公司处分二人。
公司了解了前因后果,经过研究,按照合法流程,向小刘发出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小刘觉得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先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23万元,劳动仲裁驳回后,他又向法院起诉。
小刘和小陈的行为,违反道德,违反婚姻相关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也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违背了职业道德,对公司声誉和工作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公司自然是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有的听友可能会问,真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这么全,这么面面俱到,连不能发展婚外情也制成条款了?该公司虽然没有具体规定到婚外情,奖惩管理制度中却明确规定“员工有不良行为(如吸食毒品),道德败坏,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公司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小刘的小陈的行为,恰恰违反了上述规定啊。
法院审理认为,该员工违背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序良俗,不存在违法解除的情况,自然也不需要赔偿。小刘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开除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公司辞退、开除员工,虽然理由是合法正当的,却因为程序违法,也面临了巨额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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