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从北京铁路公安处获悉,近日,一名被限高女子先购买普通车票进站,后冒用朋友身份乘坐高铁,被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
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朝阳站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23日11时许,在吉林开往北京朝阳的G960次列车上,列车乘警发现2号车厢一女士的身份信息与车票信息不一致。经调查,该女士叫董某,因债务纠纷问题被法院列为限高人员。14时许,列车到达终点站北京朝阳后,乘警将董某移交给北京朝阳站派出所处理。
调查中,董某交代,由于自己是限高人员不能乘坐高铁,于是便向朋友尹某借了身份证购买高铁车票。在沈阳北进站验票验证前,她用自己的身份证先购买了一张当日K字头火车票进站,后持用尹某身份证购买的高铁票乘坐G960次列车。调查中,董某还交代,今年7月至8月间,她先后4次冒用尹某的身份购买了高铁票乘车。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董某受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董某的朋友尹某,明知董某为限高人员,还多次出借自己的身份证给董某用于购买高铁票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北京铁路警方给予尹某行政警告,并处罚款一百元的处罚。
北京铁路警方提示,旅客乘坐火车时必须实名制购票,冒用他人身份乘车或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均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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