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和团运动
中日甲午战争以后,日本帝国主义强迫清政府签订了《马关条约》,致使各帝国主义在中国疯狂强占“租借地”和划分“势力范围”,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他们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大量的割地、赔款使中国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
在这种狂潮下,山东成了受害最深的地区。甲午战争时山东就是主战场之一,深受日本侵略军的蹂躏。之后,德国又率先强占胶州湾,英国跟着就强租了威海卫,接着整个山东都被划为德国的势力范围。各列强在这块土地上掠夺财产,屠杀人民,侵占农田,拆毁民居,甚至挖坟掘墓,将无数农民赶出家园。
在这种情形之下,忍无可忍的农民终于在1899年掀起了大规模的反帝爱国运动——义和团运动。他们打起了“替天行道,国民捐助”的大旗。一时间应者云集,农民、手工业者、小商贩、青年妇女等全都戴着红色或黄色的头巾,手中拿着大刀、长矛,从乡村拥向城镇。起义军提出“保护中原,驱逐洋寇”“上能保国、下能安民”的口号,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同情和支持。
义和团最初是山东、河南、直隶、苏北一带的民间秘密组织之一。义和团运动的蓬勃发展,成了清政府的一块心病,于是清政府下令山东巡抚毓贤带兵镇压。毓贤很快诱捕了运动领袖人物之一的朱红灯,并加以杀害。随后对义和团进行大肆剿杀。
毓贤血腥屠杀义和团,反而使革命烈火越烧越旺。毓贤看到武力镇压无济于事,便改变策略,承认了义和团的合法地位,准备用软的办法控制义和团。老百姓对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认识还处于感性阶段,特别是对于清政府和帝国主义的关系认识不清。看到官府的态度,便停止了与清廷的对抗,明确提出“扶清灭洋”的口号。
义和团势力的迅速发展直接威胁着清王朝的统治。慈禧等人也害怕一味“剿办”,会“激成变端”,于是使用招抚的办法企图解散、收编这支武装力量。义和团在斗争中无形地争得合法地位,不久迅速在北京、天津附近发展起来。
被起义军在北京的行动吓得惊恐万分的外国侵略者,企图以屠杀的办法阻止运动的发展。侵略者的这一行径,遭到了义和团的英勇回击。西什库教堂被义和团围困了63天之久。同时,义和团还进攻各国使馆,狠狠地给西方列强一个教训。
这时对义和团无可奈何的侵略者,开始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慈禧太后一向敌视人民力量,对侵略者又十分害怕,面对义和团如此浩大的声势,慈禧太后深知在京城动刀兵是过于危险的事。于是慈禧使计弱化义和团的力量。
慈禧太后先假意对外宣战,表面派清军配合义和团去进攻使馆,而事实上执行保护使馆的命令,牵制义和团的进攻。同时,清政府假借抵抗外国侵略的名义,不断把北京的义和团调往通州、天津等地,从而削弱、分化了义和团的斗争力量。
1900年7月,八国联军攻陷天津。但慈禧不想抵抗,而是向侵略者乞降。她一面打击义和团运动,一面命人通知各国统帅,乞求停战。随着侵略军的推进,清军望风溃逃,仅少数部队抵抗,而京津沿线的义和团战士则顽强地战斗。一方面是清军的剿杀,另一方面是列强的侵略,义和团在腹背受敌的状态下艰苦作战,进行斗争。
后来,八国联军兵临北京城。慈禧临阵脱逃,而义和团的人民却在城中浴血巷战,献出了自己的鲜血和生命。
随着北京失陷,八国联军到处烧杀淫掠,扩大侵略。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决心对外彻底投降,对义和团“痛加铲除”,颁发“剿匪”上谕,通令官兵剿办义和团,做到斩尽杀绝。
由于清政府同西方列强的相互勾结,共同剿杀,使义和团名存实亡。然而,义和团运动以它独特的斗争内容和斗争形势,席卷了大半个中国,震惊了资本主义世界,在中国近代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八国联军进北京
1900年6月10日,英、俄、日、法、德、美、意、奥组成八国联军两千多人,由英国海军中将西摩尔率领,从大沽经天津向北京进犯,开始了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战争。
八国联军的侵略必然遭到中国人民的反抗,在北京,义和团和爱国清兵先后将在京挑衅杀人的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和德国公使克林德处死。6月15日到20日,义和团和清军又向西什库的外国教堂及东交民巷的外国使馆发起猛烈的攻击,狠狠地打击了外国侵略者。
在人民反抗帝国侵略战争热火朝天的时候,清政府对外敌的态度却异常低调,消极抵抗。因为自从1840年中英战争以来,洋人坚船利炮,大清的大刀长矛是无法抵挡的,所以清政府对联军一再妥协退让。
8月16日,八国联军侵入北京,守卫北京的清军溃败。慈禧太后一看大事不好,急忙请李鸿章出城求和并送去西瓜、冰块给联军解暑。但是联军拒绝慈禧的求和要求,向北京发动了猛烈的进攻。慈禧太后闻讯惊骇至极,急忙带着光绪皇帝等人分乘三辆马车,仓皇离开紫禁城,从西直门出北京,逃往西安。
就在她逃出北京的同时,还下令让留守的清军配合联军将义和团斩尽杀绝。10月26日,慈禧太后到达西安,她一方面通过电报与在京的奕劻、李鸿章联系,以了解议和的进展情况,另一方面为了讨好列强,还不断发布上谕,说此次中国变乱,得罪了友邦,但那不是朝廷的意愿,对于罪魁祸首——义和团一定严加惩办,以绝祸根。
1900年12月,列强各国(除了出兵的八国外,又加上比利时、荷兰、西班牙三国)向清政府提出《议和大纲》,后又订立详细条款,于第二年9月7日在北京正式签字,史称《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为:惩办“得罪”列强的官员,派亲王、大臣到德国、日本赔罪,清政府明令禁止中国人建立和参加抵抗侵略军的各种组织;赔款4.5亿两白银,分39年付清,本息共计9.8亿两白银;在北京东交民巷一带设使馆区,各国可在使馆区驻兵,中国人不准在区内居住;摧毁大沽炮台以及北京至天津海口的炮台;各国可以在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驻兵。
《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精神屈辱最深沉的条约,此款条约签订后,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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