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领导贪污、受贿案公开审理!曾担任过镇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山西一领导贪污、受贿案公开审理!曾担任过镇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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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上午,晋城市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晋城市某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某某贪污、受贿一案。晋城市纪委监委、晋城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近70名党员干部到场观摩庭审。

晋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利用担任高平市某乡镇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私自变卖该镇冬季集中供暖余煤,并将卖煤款非法占为己有,构成贪污罪;利用担任高平市某乡镇镇长、党委书记,晋城市某中心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招录考试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合议庭依次根据庭审规则严格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充分引导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证据采信、定罪量刑发表意见,充分保障控辩双方的各项诉讼权利。

庭审现场严肃庄重,程序规范有序。旁听人员全程认真关注庭审中的各个环节,以最直观的方式,清晰完整地了解一名党 员 领 导干部是如何一步步沦陷于利益诱惑,最终背弃理想信念,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被告人李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在最后陈述阶段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作出深刻忏悔和反省,表示愧对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将好好接受改造,今后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同时对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原因及造成的后果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对被告人李某某任职期间作出的成绩予以肯定,但其随着职位升迁,在人际关系中逐步放松警惕、侵吞公款、钱权交易,把人民赋予的权利变成了自己谋利的工具,逐渐忘记了 党 纪 国 法、工作纪律和为民初心,从一名党的基层干部沦为违纪违法者。

同时提醒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有准确的职责定位,勤恳的工作态度,优良的工作作风,深厚的职业素养,坚定的职业道德,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真正将服务人民融入血脉,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以高水准履职回应民众的期待。

审判长对本案作出庭审小结,表示职务犯罪行为严重损害 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党 的 十 八 大以来,党 中 央 强力推进反腐败斗争,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但被告人李某某仍然以身试法,说明在其内心未建立起廉洁奉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和政府日常的政治纪律和警示教育置若罔闻,最终未能守住自己的底线,一步步走入犯罪深渊。这次庭审对于在场的每个国家工作人员也是一次良好的警示教育,大家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在今后工作中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增强廉洁意识,严守政治规矩,做好本职工作。要存敬畏、知戒惧、守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植于内心,自觉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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