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的迅速发展,做主播、当“网红”逐渐成为一种潮流。这一潮流之下,孩子们也没能避开。未成年人违规提供直播服务、出镜短视频等现象并不少见,相关侵权问题也时有发生,令人担忧。
据澎湃新闻8月15日报道,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近期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某网络直播平台的女主播就是一名16岁的未成年人。而该主播的账号是其所属公司在没有取得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用成年人身份为其注册的,让她从事日常网络直播服务。
对未成年人当主播进行限制,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强对网络直播的监管与规范,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等,严控未成年人从事直播活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对未成年人网络直播进行了明确限制。根据相关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目前各大网络直播平台均禁止未成年人开通直播权限,所有用户在开播认证环节需进行实名认证,并明确未成年人不能开播、不能和成年人一起同时出镜直播。
虽然禁止未成年人开播是平台底线,但仍有未成年人成功避开了监管进行直播,不禁要问,这是“谁之失”?实践中,有像本文开头案例中那样的,有些商家为了牟利,无视法律规定,培养并帮助未成年人当主播;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因过早、过多接触网络,对直播产生兴趣,便想方设法借助家长的实名认证开启网络直播;还有的家长把拍摄、发布涉及未成年人的视频,当成一种成长记录和生活分享;更有个别家长毫无底线,肆意打造“娃娃主播”“网红儿童”借直播谋利。由此可见,未成年人当主播,既缘于家长保护“失守”,也缘于平台管理“失守”,再细究,相关行政监管恐怕也存在缺失。
然而,“板子”只有打在具体对象身上,才能立竿见影。近日,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2024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明确将“诱导胁迫未成年人变相参与直播”“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等列为重点整治问题。以此为契机,相关部门应坚持“从严”态势,对于违反规定引导、聘用未成年人当主播,或者利用所谓“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商家,应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不能只是批评教育、责令改正了事,而要通过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彻底整顿违法行为。而对于家长带着未成年人直播,或者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开播的情况,平台在发现后应永久收回相关账户的直播权限。
从根本上说,未成年人直播是一个社会问题,这意味着,监管也不应只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如若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仍是治标不治本。如何从源头上治理未成年人参与直播问题,亟须“破招”。对此,平台加强审核、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等自是题中之义,然而,如果能借助技术手段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开展精准打击治理,或许才是更有效的破解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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