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四十四章(原文)

《道德经》第四十四章(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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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财物都是身外之物,都不能与珍贵的生命相比。因此为争名利而危及自身,实为得不偿失,这种贵身爱身的思想与不争的要求相一致,所以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就成为必然的人生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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