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唐 刘禹锡——陋室铭

58、唐 刘禹锡——陋室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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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刘禹锡—陋室铭

原文: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作者简介:

刘禹锡(772年~842年),字梦得,籍贯河南洛阳,生于河南郑州荥阳,自述“家本荥上,籍占洛阳” ,自称是汉中山靖王后裔。唐朝时期大臣、文学家、哲学家,有“诗豪”之称。他的家庭是一个世代以儒学相传的书香门第。政治上主张革新,是王叔文派政治革新活动的中心人物之一。后来永贞革新失败被贬为朗州司马(今湖南常德)。据湖南常德历史学家、收藏家周新国先生考证刘禹锡被贬为朗州司马其间写了著名的“汉寿城春望”。

写作背景:

《陋室铭》作于和州任上(824—826年)。《历阳典录》:“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作者在任监察御史期间,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通判。和州知县见作者被贬,故意刁难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作者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作者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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