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医院挂门诊号看病,医生却给开了一张手写的单子让我去医院对面新特药服务中心买药,而且价格也比较贵。”
据新黄河客户端报道,在济南一家大医院看病的患者家属对于医院让其前往指定药店买药一事产生质疑,“难道医院药房都没有这些药品吗,医院和药店是否存在一定利益关系?”
媒体记者连续探访涉事医院附近的六家药店,发现仅有新特药服务中心药店门前,每天都有大量手持某医院医生所开具的处方笺前去买药的患者或其家属。
对此,有门诊医生解释称,“院内药房没有这种药物,推荐去医院斜对面的药店拿药。”这似乎为医生指定院外购药找了个正当理由,但当记者问询药店具体名称时,该医生却表示,“医院不让说。”这就难免令人生疑。
不可否认,受医院药房体量和医保政策限制,一家医院药房不可能采购、销售所有药品,某些新药、特效药,医院药房或许就没有。而医院外的新特药服务中心药店则能弥补医院药品供给不足。
但让患者去指定药店拿药,需要搞清楚三个问题:医院药房没有可替代的药物吗?院方是否允许医生这么做?医生指定院外药房有无利益关联?
一般来说,医生是根据医院药房的药品供应目录开具处方。即便某些特效药没有,也有效果相近相似的可替代性药物,没有必要指定患者家属到院外药店买药。
由于医生指定院外购药,容易出现回扣和质量等问题,多地都有严格监管。比如,浙江省卫健委要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建立外配处方药物管理目录,并将外配处方管理纳入医疗质控内容,还开展飞行检查。这就为院外购药上了一道保险。
也就是说,在医院药房无法满足供给的情况下,允许医生指定院外购药,但为了防止出现利益勾连,应当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既要通过监督守护医生的廉洁,也要通过严格管控确保院外药品的质量与合理价格范围。
在此过程中,医院在规范管理方面承担主体责任,也应当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但“医院不让说”的遮遮掩掩,难免令人怀疑医院医生与被其指定的新特药服务中心药店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勾连。
对此,有关部门不妨及时介入调查,当地其他医院是否也存在类似现象,也不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这是减轻患者就医用药负担、规范临床用药秩序的必要之举。
如果说有关方面介入调查、严肃处理个案是治标之举,那么,在此之外还应该拿出治本之策。比如,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等举措,就值得参考借鉴。
此外,从服务患者角度处罚,地方医院也应在有效监督之下,探索尝试建立公开透明的新药、特效药特供体系,以满足临床上的特殊需求,而不是完全依靠指定院外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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