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被提起公诉,曾在纪委系统任职超20年,通报其“执纪违纪”

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被提起公诉,曾在纪委系统任职超20年,通报其“执纪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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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山西省委原副书记商黎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商黎光。图据央视新闻客户端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商黎光曾在纪委系统任职超20年,他的“受贿起点”也是在河北省纪委任职期间。

最高检消息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商黎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商黎光,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商黎光利用担任河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9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商黎光被查的消息,就在宣布其被查的前3天,即去年9月2日,据山西日报报道,商黎光还曾出席在太原举行的第6期“三晋大讲堂”。

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11月出生的商黎光为河北巨鹿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1年,商黎光从河北省邢台地区财贸学校毕业后,进入河北省平乡县统计局任统计员,1984年起,任河北省平乡县审计局副局长。

1987年10月,商黎光进入河北省邢台地区纪委,任副科级干部、副科级检查员,1989年6月起任河北省邢台地区纪委研究室副主任,为正科级干部。1990年10月,商黎光被调至河北省纪委,先后担任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办公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宣传教育室副主任,2003年,商黎光成为河北省纪委常委,随后又担任河北省纪委秘书长、副书记、常务副书记等职。

2013年3月,商黎光离开工作26年的纪委系统,先后担任河北省秦皇岛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2014年9月,担任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2016年11月,商黎光成为河北省委常委,同月,其离开沧州,任河北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7年6月,商黎光离开工作生活多年的河北,到山西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1年10月起,商黎光任山西省委副书记,直至落马。

今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商黎光被双开的消息,经查,商黎光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活动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胆大妄为,贪婪无度,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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