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辽宁沈阳,有网友发文称,由于连日酷暑,他的公司自7月18日至8月11日实行居家办公,除去周末,居家时间长达17天。
该网友展示的工作群通知截图显示,“工作确实不多,想出去旅游的,保持手机畅通”,实际上该公司就是放了17天的“高温假”。
该名网友还表示,“我们每年都这样,工资照发,过年也放一个月”。
评论区众多网友直接破防,“这高温假快赶上我儿子的寒假了”,“嫉妒使我面目全非”,“发我领导看看”。
7月24日,经视直播记者试图联系该网友,但截至发稿时对方并未回应。记者搜索发现,近期已有不少企业给职工放了“高温假”,如中航西北、长城汽车,放假时长从5天到9天不等。
据中国气象网消息,今年的三伏属于“加长版”, 7月15日入伏,8月23日出伏,共计40天。
从往年“三伏”期间平均高温日数来看,长江中下游一带等地是我国高温的频发地区。中国天气网统计的大城市高温日数显示,重庆以平均21.53天高温居榜首,杭州以20.8天高温位列第二,可谓是有一半以上的日子在酷暑中度过。
在同样蒸腾的火炉武汉,不少市民对“带薪高温假”的呼吁此起彼伏,据国家应急广播消息,7月24日,武汉市气象台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今天白天,全省大部分地区最高温度可达到39℃,武汉部分地区最高温度将超过40℃。不少网友表示,“建议放假”。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义煌表示,关于企业给职工放“高温假”国家并没有相关规定,是否放高温假,以及放假多久企业有自行决定的权利。
记者注意到,多数公司或单位都会在“高温假”放假通知中专门提及放假应以不影响业务为前提,或要求员工在放假期间仍需保持通信设备畅通,以应对紧急的工作安排。那么“高温假”及其涉及的薪资问题又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呢?李义煌表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应当正常支付工资。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