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据汕尾清风消息,日前,经汕尾陆丰市委批准,汕尾陆丰市纪委监委对汕尾陆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施乙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施乙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承接、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施乙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陆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陆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施乙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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