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购买二手大衣,遇到“白富美”低价出售,付款后却迟迟没收到快递。近日,海宁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欲购大衣,“白富美”找上门
陈女士欲购买一件二手LV大衣,便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求购信息。不久,一名自称名为“乔安娜”的女子主动联系上了陈女士。
议价过程中,陈女士了解到,“乔安娜”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定居在上海,且在社交平台发布的生活动态中也是“非富即贵”,全是名车、豪宅,俨然一位白富美。
两人很快以2万元的价格成交了大衣,陈女士按照“乔安娜”的要求,将钱转入了“乔安娜”提供的“助理”银行卡中。
多次推托发货起疑心
第二日,陈女士询问衣服是否发货,得到回复称“乔安娜”舅舅在安排发货,并按指示添加了“乔安娜舅舅”的微信。随后,“舅舅”给陈女士发来了打包好的顺丰快递照片。
然而又一天过去,陈女士却依旧没有收到发货信息,想着上海距离也不远,陈女士准备上门拿衣服。和对方确认再三后,“乔安娜”承诺亲自送货上门。
于是陈女士便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地点,期待着这位白富美带着大衣出现,结果还是被放了鸽子。反应过来自己被骗的陈女士连忙报了警。
真相大白,“白富美”被判刑
原来,这都是林某扮演“乔安娜”自导自演的一场骗局,不仅衣服图片是网上找的,就连所谓的“助理”和“舅舅”也都是林某本人。
经审理查明,2024年2月,林某在网络上见陈女士求购LV大衣的信息后,与陈女士取得联系并加微信好友。林某在与陈女士微信聊天时,虚构自己是留学生、家住上海、有司机、助理、豪车等骗得被害人陈女士信任,后向陈女士以2万元价格出售LV大衣,在收取钱款后编造种种理由不发货,所得钱款用于个人挥霍。被害人陈某表示要报警后,林某退还其4000元。案发后,被告人林某退还被害人65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林某亲属代为退赃9500元。
海宁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林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网购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购物平台,对主动联系的陌生人和异常低价的商品要提高警惕。通过网购平台尤其是二手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时,要严格遵守平台交易流程,切忌脱离平台私下交易,更不要将钱款直接转给对方。对跳过平台私加QQ、微信的卖家一概终止交易,更不能随便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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