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山东乐陵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开征集刘长辉、李浩等人违法犯罪线索。
近期,乐陵市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刘长辉为首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查,2016年以来,该犯罪团伙在山东省乐陵市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并采用暴力、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了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为彻查该团伙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刘长辉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消除顾虑,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凡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查破案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对案件当事人或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妨碍作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包庇、纵容、窝藏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帮助、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干扰案件侦查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三、公安机关敦促参与过刘长辉等人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认清形势,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四、线索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
白警官18562151314
王警官18553463910
举报地址:乐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犯罪嫌疑人信息
▲犯罪嫌疑人刘长辉,绰号“麦秋”,男,41岁,乐陵市丁坞镇人。
▲犯罪嫌疑人李浩,男,25岁,乐陵市城区人。
▲犯罪嫌疑人王超奎,男,23岁,乐陵市郑店镇人。
▲犯罪嫌疑人李新虎,男,23岁,乐陵市郑店镇人。
▲犯罪嫌疑人郑杨杨,男,23岁,乐陵市郑店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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