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两则通告,内容如下:
关于对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
经司法机关调查确认,李*丽和郑*琴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买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李*丽名下案涉小客车的相关小客车指标;
二、三年内不予受理李*丽和郑*琴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关于对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处理的通告
经本市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吴*华和傅*平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因案涉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已被使用并完成了车辆登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依法撤销了案涉车辆的机动车登记。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办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吴*华名下案涉小客车的相关小客车指标;
二、三年内不予受理吴*华和傅*平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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