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科技部通报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项目中的5起违规行为,包括4起项目申报书抄袭问题和1起评审请托问题。
此次科技部通报的案例中,主要涉及了两种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一种是抄袭行为,被通报批评的多位项目负责人,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的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而这些部分正是项目申报书的核心内容,是评价一个科研项目质量高低、创新性强弱的重要指标。抄袭既是对别人辛苦成果的漠视,也降低了自己的品德素质。“拿来主义”的行为,敷衍了事的作风,对项目申报毫无敬畏的思想,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也破坏了科研领域的公平竞争环境。涉及人员因违反科研诚信规定被严肃处理,项目评审程序终止,在一定年限内禁止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并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这个处罚力度并不轻,让相关失信人员为自己的弄虚作假付出沉重代价,也向外界传递出一种信号——科研项目申报不是儿戏,求真求实的科研精神不是说说而已。
另一种是“请托”行为。项目负责人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搜集、分析潜在的评审专家信息并实施请托、“打招呼”,寻求对其申报项目予以关照。正常情况下,“人情”是一种讲“关系”讲“交情”,放在日常生活里面或许适用,但放在科研项目申报上面显然不适用。特别是这种行为主观目的性强,相当于考试作弊,影响极坏。对这类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惩处,既惩罚了相关人员,同时也保护了其他参评人员。评审生态不容破坏,公平公正是底线,谁有本事谁揭榜,没有本事找谁都没用。
必须明确的是,国家科研项目事关国家利益,某种程度上对科研活动发挥着导向性作用。项目评审环节,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淘汰什么,对科研土壤的影响至关重要,是一件严肃的国家大事。在严肃的国家大事上“碰运气”“走捷径”,必然会有东窗事发的时候。此次处理中,不管是直接参与,还是提供协助、知情不报,所有涉及人员均被通报批评,说明在评审环节是不能讲条件的,没有捷径可走。申报科研项目是要负责的,对自己的团队负责,也要对国家利益负责,这一点上容不得半点儿虚假。
科技部的严肃处理,体现了国家对科研诚信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监管。科研诚信是科研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和行动,对待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当然,严格不是目的,严格是为了更好把关,为了做好筛选,把浑水摸鱼者关在门外,对堂堂正正者敞开大门,维护好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让更多货真价实的好项目充分涌流。
此次参与与知情不报抄袭和请托的都被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