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母亲执意参加“40元4天3晚桂林游”,劝阻无效反被称“不正常”,一时间广受热议的“低价游”再度被推向大众视野。
所谓“低价游”,是指旅游经营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经营成本的价格招揽游客的行为,如499元6天5晚云南深度游、348元4天3晚北京游,甚至有商家打着政策补贴、企业赞助的名号,提供免费游并赠送礼品、返还红包。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在2023年典型消费舆情事件中,28.5%的受访者最关注“低价旅游团暗存强制购物问题”。
我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低价游”问题为何难以根治?哪些群体是“受害”重点?其背后的“盈利模式”又是什么?
老人称低价游为国家补贴。网友@帅大叔视频截图
“低价游”盯上老年人
购物点商品价格翻倍
来自辽宁的邱虹,今年68岁,自退休后热衷参加各种“低价游”,每月至少一次,“主要考虑交通吃住都方便,不用做攻略,价格也划算”,她告诉封面新闻记者。
在她看来,有购物点很正常,满意就买,不满意不买。“我报了10多年低价团,算是有经验的,但也逃不过各种‘套路’”,骆驼奶、亚麻籽粉、普洱茶、阿胶、天麻丸……都是她禁不住导游反复劝说而购买的。
今年5月,邱虹和朋友报团参加了900元五天四晚的张家界湘西游,费用包含全程接送大巴、住宿、餐饮及90元保险费。她回忆,第一天主要在赶路,第二、三天游玩了景点,最后两天基本是购物,被导游领着往返于药店、珠宝店、特产店,“我知道珠宝类基本都是假的,后来买了点食品,也花了七八百。”
她回忆,乘坐大巴赶路的间歇,也被导游用来推销,“我这几天为你们忙前忙后,司机师傅也不辞劳苦,你们买点东西就算是让我们赚点辛苦费……”邱虹说,导游说得特别真诚,感觉很为大家考虑,基本车上每人都买了两三百块钱的东西。
她说,最坑的一次是参加“海花岛两日免费游”,广告说“一分钱不花、游完返还30元”,实际就是一个无景点纯购物团,两天去了6个体验馆,基本全程在“听推销课”,包括阿胶制品、乳胶床垫、骆驼奶、蚕丝被、珠宝翡翠、陶瓷锅等各种商品,价格往往高出商品价值的几倍到几十倍。
“那次我买了四千元的阿胶、骆驼奶,三千元的珠宝项链。”邱虹说,买完项链有些后悔,觉得一时头脑发热,后来找导游退货,还假称女儿女婿是律师,不退就打官司,几番拉锯后终于退了三千元。
与之类似,四川的王欣也踩了一次坑。去年3月,由于所在公司买保险被赠送了“泸沽湖四日游”,王欣与同事踏上旅途,却没想到经历了销售骗局。
她回忆,向导说银梳、银水杯等“雪花银”可以刮痧、排毒,王欣购买了一把1508元的64g银梳,她的同事一家买得更多,有四五万元。
后来,王欣感觉上当了——国际银价并不高,这里却高出市场价好几倍,所谓“药用功效”也有待考量。
“低价游”的饮食、住宿又如何呢?邱虹说,基本不见荤腥,好在米饭管够。住宿则是普通宾馆,有的连卫生纸、洗漱用品都没有,“但想想报的廉价团,会劝自己要求别太高”。王欣则表示,原本承诺的准四星豪华酒店并未兑现,住宿体验相当差,还经历了临时更换酒店、入住时间过长等插曲。
回忆报过的低价团,邱虹表示大多都是像她这样的退休老人,时间充裕,出游需求旺盛。据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国内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21年,45岁以上的中老年旅游者合计出游11.94亿人次,占国内旅游市场客源的36.81%。
打着“政府补贴”的幌子
推出所谓“低价游”产品
6月底,多个网站出现“去云南旅游每人补贴3169元”的信息,声称官方发放补贴,499元就可享受6天5晚的云南深度游。后经“云南省文旅执法”微博辟谣为不实消息。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经营主体打着政府补贴、企业赞助的幌子宣传低价游。上文提及的执意参加“40元4天3晚桂林游”的老人,也是以“国家补贴”的理由反驳儿子的劝阻。
邱虹说,十多年来,她发现导游的推销话术发生了改变,从以前的不买不让走,到现在利用老年人爱面子,并主打感情牌。
记者梳理案例发现,“低价游”抓住了中老年人的心理特点,“骗上车”后便开始“磨刀霍霍”,比如导游在讲述当地历史文化时,有意无意“卖惨”,最终引入当地经济发展落后,暗示游客掏腰包作贡献。
导游在推销价格较为昂贵的商品时,则主打“对自己好一点”,鼓动中老年人为美好生活买单。煽情套路叠加“洗脑”话术,缺乏分辨能力的老年人纷纷“心甘情愿”付款,甚至认为导游“为自己着想”。
对此类套路,年轻人同样不可避免。29岁的王欣说,她事后复盘,发现骗局从一开始就有迹可循。启程时,导游讲了近两个小时的人生经历,以“卖惨”赢得游客同情。此外,游客进入推销“雪花银”的密闭空间后,极易产生心理暗示。她之所以感觉受骗,就是因为从房间出来接触到新鲜空气,头脑一下清醒了。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但为何不合理的“低价游”难以根治?
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旅游消费涉及的环节和经营主体众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低价游”问题很难从根源上杜绝。
他认为,究其原因,一方面,“低价游”的经营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旅游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自主定价,所以通过低价方式诱骗消费者参加旅游项目,尔后通过安排购物或其他收费项目增加消费者支出,从而获取回扣或利益。
另一方面,消费者也抱有一定的侥幸心理,过于追求所谓低价,认为会捡到便宜。“实际上,哪个经营者会倒贴钱提供服务?要不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服务项目,要不增加收费项目。”陈音江说。
遭遇“购物陷阱”能否退款
专家:可申请仲裁或起诉
王欣表示,自从反应过来可能被骗后,一开始还试图说服自己商品没问题,但后来越想越不对,于是寻求投诉退款。她还事后查询了店铺经营信息,发现2020年涉及两次行政处罚,均被罚款1万元。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其“对银饰工艺品的性能、用途作引人误解或虚假的宣传”。
根据网上搜集的“退款教程”,她致电景区管委会,按购物小票提供了商家名称、电话和地址等信息,随后管委会协助致电商家,不久便有人联系协助退货。
而此前,王欣先联系了销售人员,表示银梳子煮水后喝了腹泻,想要退货。对方第二天才回复称“腹泻是因为体内毒素太多,银梳在加速体内排毒,喝一段时间就好了”,对退货诉求则不予回应。
王欣庆幸自己坚持维权,但更多人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当花钱买个平安”……邱虹时常这样安慰自己。
邱虹的女儿吐槽,“父母一年退休金10万,很多都交给了低价旅行团”。当问及对父母总报低价团有何看法时,她表示,“现在觉得她们开心就好,低价团花点钱正常,但要有度”。
记者注意到,《旅行社条例》要求: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各地也纷纷出台游客购物保护措施。比如,云南2019年5月起实施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四川今年5月出台“规范全省旅游购物市场秩序的十五条措施”,其中便涉及“不合理低价游”问题。
陈音江提醒,消费者遇到“低价游”或强制消费行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事后跟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要求其承担退货退款责任。如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或文旅部门投诉,请求调解。调解不能解决,可通过仲裁或起诉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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