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所有价格应明码公示

青海:进一步落实旅游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所有价格应明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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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进一步做好旅游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

近期,接到游客投诉,青海省个别旅游景区未依法履行对特定群体的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引发游客不满。根据《青海省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旅游景区对特定群体门票减免优惠政策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旅游景区落实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各地结合旅游旺季市场检查、景区复核,对各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一并开展检查,督促景区严格落实文件规定的对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未成年人、学生等人群的门票减免政策。

二、督促指导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公示。

旅游景区所有价格均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门票价格、景区内的游览服务价格、优惠对象、优惠价格以及12315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条件的景区,应同时将景区门票价格在本景区的门户网站一并公示。

三、加强旅游景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督促指导旅游景区强化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职业素养。引导售票窗口人员学习文件,熟知景区门票减免优惠政策,耐心解答游客咨询事宜,妥善处理游客反映问题,全力维护好景区的窗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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