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已故妻子的病症开具巨额处方药骗保,转手倒卖获利近10倍!近日,鄞州区检察院对一起医保诈骗案提起公诉。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3年1月,王某的妻子张某因癌症不幸离世,王某在整理妻子遗物时偶然发现了妻子张某的医保卡。王某想到此前妻子病重时都是他去医院代配药品的,就萌生了继续用妻子的医保卡配药、再转卖给他人牟利的想法。王某联系了病友群中的一位群友,在确认对方愿意高价收购进口靶向药后,王某心动了。
于是,他到鄞州二院门诊处,使用妻子张某的医保卡谎称妻子因病不便,向医生提出要开具癌症患者才能配取的恶性肿瘤靶向药阿昔替尼。医生查询过该医保卡的开药记录后,考虑到肿瘤患者多为家属代配药的特殊性,遂开具了两盒阿西替尼的处方,后王某持该处方至药房领取了两盒阿西替尼,共支付了1万余元,其中自费330元,剩余均为医保基金支付。随后王某通过微信联系收药人,约定以3000元的价格将药品倒卖给对方,并通过快递将药品邮寄给对方,对方将3000元微信转账给王某。一来一回之间,王某就净赚近10倍利润。
今年1月,王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该案移送鄞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王某对自己贪小便宜的行为表示万分后悔,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了骗取的医保基金费用。2024年5月24日,鄞州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诈骗罪为由提起公诉,王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其参保单位或家属应尽快在医疗费用结算完成后联系参保人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参保手续。在办理完终保或暂停参保后,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清算。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被合法继承,但不是虚假配药、高价售药的理由。
王某并非个例,当前非法倒卖医保骗保药品犯罪已形成利益网和黑灰产业链,骗刷药品、联系买家、物流寄药、转手卖药等环环相扣,许多人受利益驱使,利用医保报销虚开、多开药品,获取高额利润,殊不知,这已经触及法律的底线。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属于专款专用的专项基金。非法收购和销售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可能受到失信惩戒,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须严格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使用医保卡,做到专卡专用,不多领、不虚报、不转卖,自身遵法守法的同时,也不给其他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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