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海关查获一宗旅客裆部藏匿大麻20.74克走私进境案。
一名旅客从罗湖口岸旅检大厅进境时神色紧张,现场海关关员对其拦截检查,在当事人裆部发现用金色密封袋藏匿的植物制品3包,净重20.74克。经试剂检测,上述植物制品呈大麻阳性反应。
海关提醒: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中,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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