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餐厅可向其他社会群体开放

北京: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餐厅可向其他社会群体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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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印发《北京市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社区餐厅建设工作指引》,明确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的社区餐厅在做好老年人服务保障的同时,可向其他社会群体开放。

《工作指引》重点就适用范围、社区餐厅基本要求、食堂大厅建设要求、运营管理要求、助餐服务要求等五个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工作指引》适用于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内设社区餐厅的建设工作,依托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社区餐厅可参照执行。

根据《工作指引》,社区餐厅运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选址原则上设置在一楼,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设无障碍电梯。要有满足需求的餐具桌椅、有消毒碗柜、有保鲜冰柜、有留样冰箱、有供暖降温设备、有电子监控设备、有消防器材、有支付系统。堂食大厅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平方米,应当进行适老化改造,环境温馨、灯光明亮、清洁卫生、标识清晰。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添置轮椅、拐杖等日常生活类辅助器具。

同时,食堂大厅应配置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等,桌椅应可移动且牢固稳定,无尖锐棱边和棱角。食堂大厅也要设置显示屏,公开展示膳食加工制作关键环节,实现“明厨亮灶”,还要建设或配置信息系统及支付终端,能进行老年人身份验证,支持养老助残卡消费,支持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多种消费结算方式,自动进行老年人就餐统计、结算和管理。

在运营管理方面,《工作指引》明确,社区餐厅依据运营协议约定,为老年人提供适合其饮食特点、价格优惠、营养全面的多样化老年优惠套餐。对于未选择优惠套餐的老年人,在市场价基础上给予相应折扣优惠。社区餐厅在做好老年人服务保障的同时,可向其他社会群体开放。

此外,《工作指引》要求,社区餐厅应提供早、中、晚餐,形成相对固定的供餐时间并对外公示。每周公布带量食谱,有条件的宜同时公布食品的营养素供给量。配餐前应检查食品、餐用具、信息系统等,确认状况良好。配餐区的食品和物品应分类放置,标识清晰。配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宜使用密闭容器。配餐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配餐前进行手部清洗消毒,配餐过程中应佩戴一次性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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