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张电子口岸签证在上海签发,与纸质签证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我国首张电子口岸签证在上海签发,与纸质签证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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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13时许,来自新加坡的钟先生乘机抵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持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电子口岸签证,经边检机关查验确认后入境。作为第一位持我国电子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钟先生高兴地对记者说:“电子口岸签证申办和使用都很方便,无须再换发纸质签证,体验非常不错。”

据了解,电子签证又称“E-visa”,是将传统的纸质签证数字化,签证信息以数字方式存储,并通过电子文档方式签发给申请人,无须在护照上粘贴纸质签证,申请人可凭护照及电子签证入境、停留。电子口岸签证可全程网上办理。经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审核备案的邀请单位,可登录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代申请人提交签证申请信息。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按程序受理、审批,可为符合办理口岸签证条件的外国人签发F字、M字、R字、Z字和S2字电子口岸签证。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口岸签证处处长叶伟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国家移民管理局决定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试点签发电子口岸签证,是推进我国签证制度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我们已提前做好电子口岸签证试点签发各项准备工作,会同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已为符合条件的1300余家企业单位办理了备案手续。”

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电子口岸签证签发后,邀请单位登录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代为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口岸签证确认书》PDF电子文件并发送至申请人,申请人可将《确认书》下载保存在电子设备或自行打印。电子口岸签证一次入境有效,入境有效期为15日,停留期不超过30日,入境口岸为上海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口岸为全国任一对外开放口岸。电子口岸签证与纸质签证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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