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水厂设用水“最低消费”,农村水费机制有待优化

正观视评:水厂设用水“最低消费”,农村水费机制有待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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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居民即使长期不在家,一吨水没用,也需缴纳“最低消费”96元。7月10日,临川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发布情况通报,确认了涉事水厂存在每月多收水费的情况。

正观视评:

用多少水,给多少钱,天经地义;不用也没道理给钱,不然水表的意义何在。而涉事水厂之所以设置最低消费,依据的是一份文件,《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其中鼓励实施两部制水价,每月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超过的按实际用水量收取费用。

在农村,设置每月基本水量是否合理,有待商榷。但可以肯定的是,涉事水厂存在每月多收2吨基本水量的水费。其设定的每年96元的最低消费水量,不是按照规定的每月3吨,而是按照每月5吨水量收取的。据水厂法人称,去年有关部门就已经责令水厂整改,所以用户看到的应该是过往账单,产生了误解。

可往年的水费账单,就能说得过去吗?已被查明收费违规,那么单据的效力还剩多少?村民不在家不用水,也还要按照基本水量缴费吗?这些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研究回答,涉事水厂也需要有关部门严格监管。不能上面想怎么要求就怎么要求,也不能水厂公司想怎么收费就怎么收费。而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老百姓的合理诉求,来确定自来水的价格机制。按照网友所说,镇上大多数人都在外务工,只有逢年过节回家,用水时间短、用量少,根本达不到最低消费。如果属实,当地的水价机制可能真的需要改一改。

电力、供水一般具有公共属性,即便如涉事水厂为个人独资企业,也必须受到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确保老百姓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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