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起火,门头沟消防紧急出动及时扑灭

电动自行车起火,门头沟消防紧急出动及时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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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获悉,7月7日4时许,北京市门头沟区三家店地区一停放在室外的电动自行车起火燃烧,事发时火势迅猛。微型消防站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处置,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我发现电动自行车车座着火了,车座下的电池也在起火,用了两三个灭火器都没有扑灭,其他邻居看到后第一时间打了119。”该电动自行车车主的邻居回忆道。微型消防站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派人赶赴现场处置,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及时控制住火势。门头沟区三家店消防救援站到场后,微型消防站连同群众一起已将火扑灭,但观察到电动自行车脚踏板下方电池仍有冒烟迹象,为防止复燃,消防救援人员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一组用水枪对准冒烟部位进行冷却,另一组拆卸电池,然后将其放入盛满水的容器内继续冷却。

经电动自行车车主介绍,该起火车辆是在2023年初购买,当时未配备电池,电池是在网上自行购买的。发生火灾当晚,电动自行车一直在充电。

经门头沟区消防救援支队的火灾调查人员现场走访和勘查发现,该电动自行车已完全烧毁。车座下方的蓄电池过火严重,金属壳内部缺失;脚踏板下方电池过火,内部相对完整。该电动自行车所停放的外墙处呈喷射状燃烧痕迹。由于火灾发生于居民区,事发时周围停放着其它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车辆,也都受到火灾波及,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根据调查判定,起火部位位于该电动自行车车座下方的蓄电池,起火原因是充电过程中电池热失控。

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买“三无”产品;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进楼、不入户”;电动自行车应在室外充电场所充电,不私拉电线“飞线”充电,充电时务必使用原装充电器;不改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避免蓄电池“超期服役”、“带病”运转;更换电池应通过正规渠道购置原装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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