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避免把存在“失能”情况但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法:避免把存在“失能”情况但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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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的总体情况,同时发布一批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黄文俊表示,为做好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执行工作,除了交叉执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坚持做实“终本清仓”、“执破融合”两个出清,加大力度实现债权,助力“失能”被执行人经济再生。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此类案件是正常的商业风险延续到执行程序中的客观反映。终本制度对于加强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管理,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其作用发挥需要与时俱进。目前,终本库的“雪球”越滚越大,每年都在以一定速度增长,导致执行工作的“车”越拉越重。人民法院既要考虑将有限的司法资源主要用于攻克“执行难”,确保绝大部分案件得到高效执行,同时要给“执行不能”案件出路:

一是部署开展2024年终本案件“清淤”专项行动。首先要“控增量”,严把终本案件的入口关,防止终本制度滥用,扼住每年新增300万终本案件的源头;其次是“去存量”,针对性开展“七个一批”清理行动,为终本库“瘦身”“减负”。

二是推动“执破融合”。通过全面筛查终本案件库,梳理一批符合条件的“执转破”案件,通过加强府院联动、立审执协调等措施,分类施策,妥处一批“僵而不死”的案件。同时精准适用“救治”和“退出”。即对于资不抵债且确无救治可能的企业,通过“短平快”的简易程序依法宣告破产,及时出清大批“僵尸企业”,服务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一些有潜力、有前景的企业,做好与破产保护制度的衔接,通过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等方式帮助企业化解危机。

三是强化信用修复。区分失信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避免把存在“失能”情况但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逐案筛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解除惩戒措施,促使其回归市场。2024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删除、撤销涉及“失能”人员的失信信息共计62.55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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