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造成魏某的房屋地基大墙倒塌,砖石杂物砸坏邻居家空调外机,堵塞排水沟致邻居家室内墙体发霉,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倒塌系自然灾害造成,魏某不存在故意或过失,该担责吗?
去年7月底的暴雨使北京市门头沟区受灾严重。由灾害导致的矛盾纠纷随之增加,司法服务保障灾后恢复重建成为近一年来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6月28日,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服务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6月28日,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服务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摄
征集群众司法需求,建立涉灾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
魏某和邻居的纠纷是门头沟法院审理的一件典型案例。魏某认为房屋倒塌是自然灾害所致,其对房屋倒塌没有过错,因此不应该承担责任。邻居苗某诉至法院,要求魏某清理房后的杂物,并赔偿空调外机及墙面受潮的损失。
承办法官经过现场勘查,了解到双方系多年邻居,房屋倒塌是洪水所致,魏某不存在过错和故意。但是洪水过后,魏某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房屋倒塌产生的垃圾,堵塞排水沟,导致苗某家房屋受潮,对于损害的扩大部分具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经过释法说理,双方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不仅避免了双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而且一次性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据了解,灾后,门头沟法院建立了涉灾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涉及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恢复生活生产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尽可能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谢耀宗介绍,该院工作人员还实地走访了受灾较重的南港村、东马各庄村等,了解群众最急需、最迫切的司法需求,共征集线索30余条,涵盖普法宣传、农村建房、相邻关系、纠纷化解技巧等方面。针对征集到的司法需求,安排专人划分镇街、村落落实。走访中,法院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受灾群众200余人次,通过多元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40余起。
发布法律指引,指导群众依法开展灾后重建
针对灾后恢复重建中多发的农村建房和相邻关系纠纷,6月28日,门头沟法院发布了《灾后恢复重建法律指引》。门头沟法院王平村法庭负责人马钢锤介绍,法律指引中既有关于农村土地征收使用、农村建房等方面的基础法律知识,又包含了从案例中提炼的实际问题。
和政府签署了宅基地征收协议,后续建设过程中并未占用其宅基地,村民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这是实际发生的案例,协议签订后,村民已经根据协议享受了权利,比如补偿、安置房。但政府在后续建设过程中暂时没有占用到宅基地,村民就要求解除合同,拿回宅基地。”马钢锤解释,如果征收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合同已经履行,则当事人不得要求解除。
马钢锤介绍,村民在修建房屋时应该知道,门头沟区对农村地区的房屋高度及层数有明确规定,建筑层数应当控制在二层以内,原则上不能修建地下室。村民习惯找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
如果房主找的个体工匠在建房过程中受伤,房主是否需要担责?马钢锤告诉记者,在建房过程中,房主应当审慎选择承建人,并审慎对承建人作出指示。如果因为房主选择承建人存在过错,或者在建房过程中发出了不合理的指示,导致工人受伤,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的村民自建房可以由个体工匠施工,如果房主所建房屋超出个体工匠的施工范围,那么房主就存在选人过错。作出不合理的指示主要是房主对工人提出错误或不当的要求。”
马钢锤提醒,如果房主自行雇用他人建造、修缮房屋,在建造、修缮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房主需要承担责任。“这种情形下,房主和工人之间形成的是劳务雇佣关系,如果工人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房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房主可以在赔偿后向工人追偿。”
此外,法律指引提醒,村民在自建房屋时应该考虑邻居排水、通行和采光的问题,不应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不要为了抢工期擅自在夜间施工,一般情况下,未经允许禁止在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的区域开展夜间施工作业,如确有需要,应当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并向附近居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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