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中国足协官网公布关于对江西黑马青年足球俱乐部队球员李明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4年6月22日,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第十三轮场序第125场,江西黑马青年足球俱乐部队与泉州亚新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婺源体育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68分钟时,江西黑马青年足球俱乐部队9号球员李明在进球后实施非体育行为,使用侮辱性手势。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江西黑马青年足球俱乐部队9号球员李明予以停赛2场;
二、罚款人民币1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