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将在放宽规模限制、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央企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国资委:将在放宽规模限制、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央企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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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6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

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国务院国资委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局局长王海琳。徐想 摄

据悉,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共管理了126只创投基金,认缴规模529亿元,已投资金额313亿元,主要投向了先进制造、能源、电子信息等领域,在推动科技攻关、加大科研投入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王海琳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将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在放宽规模限制、提高出资比例、注重整体业绩和长期回报考核、明确尽职免责容错条件等方面,给予中央企业创投基金更大支持。

同时,王海琳表示,国资委也将指导中央企业用足用好现行相关政策,聚焦主责主业,利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行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发挥长期耐心资本作用。

关于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也提到,要处理好政府性基金和市场化基金的关系,为此,《政策措施》提出,聚焦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绩效评价制度等体制机制的关键环节,率先将国资和政府投资基金培育为耐心资本,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例如,投资10个项目,部分出现损失了怎么办?创业投资的项目从种子期、天使期到变成“独角兽”,与基金的期限错配了怎么办?《政策措施》针对这些问题都有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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