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不可“一时冲动、心存侥幸”!两人高空抛物被刑拘

万万不可“一时冲动、心存侥幸”!两人高空抛物被刑拘

00:00
04:13

高空抛物常被称为“悬在头顶上空的痛”,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遏制高空抛物行为,法网越织越密,来看广东深圳警方近期公布的两起高空抛物案例。

前不久,深圳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被楼上抛下的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砸伤。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罗岗派出所民警 李志雄:现场只有留下一摊血迹跟擦伤口的纸巾,两个伤者已经被120给送走了。

经民警勘查与分析,很快就锁定了将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从楼上扔下来的嫌疑人为曾某。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罗岗派出所民警 李志雄:排查出来以后就直接去她家里,再来找跟现场符合的物证,这样来锁定嫌疑人。

警方调查后得知,原来是因为一楼临街商铺的客人凌晨还在喝酒聊天,并且声音很大,吵到了楼上的住户曾某,于是曾某一气之下就把家里的玻璃醋瓶和陶瓷盘碟扔下楼,砸伤了人。目前,曾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罗岗派出所民警 李志雄:对高空抛物的认知度要提高。就像这个案例 ,虽然是噪音扰民,但是当事人的行为导致了违法犯罪。

警方介绍,自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正式施行,将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纳入刑事处罚范畴,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但由于“一时冲动、心存侥幸”等各种原因,此类行为仍时有发生。

在另一起高空抛物的案例中,被告人就因为心存侥幸将砖头扔下楼而被法院判刑。

今年2月1日下午,家住深圳市罗湖区的陈先生正准备去取快递。刚走到快递驿站门口,突然一个东西在他视野前方急速落下。

报警人 陈先生:突然间,就不到一米的地方,砖块爆开了。我就吓了一跳,然后就打电话报警。

陈先生说,当时一块大砖头从高空落下,离他只有半步之遥,自己差点被砸中。惊魂未定的陈先生马上报了警,民警来到现场展开调查,很快就锁定这块砖头是5楼住客卢某故意扔下来的。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民警 敖卓彪:一个姓卢的先生,他女儿过来取快递,他叫她早点回去,他要回老家。他女儿可能没听到,卢先生就从楼上丢了一块砖头下来。用他的话来说,他是引起他女儿的注意。

据卢某供述,当时他着急出门,多次从楼上喊在楼下取快递的女儿,但没有得到回应。于是卢某就生气地扔下砖头提醒女儿,险些砸中楼下的陈先生。之后,卢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民警 敖卓彪:按照人证物证以及他本人的陈述,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期一年,罚款人民币一千元。

警方提示,高空抛物的行为严重危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