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万粉丝女网红称被一男子侮辱谩骂,起诉获赔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350万粉丝女网红称被一男子侮辱谩骂,起诉获赔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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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邓女士粉丝超350万人,以直播为业,但在去年下半年,男子方某在直播时对其进行侮辱,甚至将她和家人的照片配上哀乐在平台发布。为此,她提起诉讼,向对方索赔精神损失费1万元及相关费用3万元,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

6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重庆梁平区法院一审判决,方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抖音账号公开发布道歉视频,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资料配图。据图虫创意

据悉,邓女士的抖音账号为“某夫妇”,事发时粉丝数量达350余万人,目前超370万人。她起诉称,2022年至2023年期间,男子方某使用抖音账号直播时对她进行公然侮辱、谩骂,并引导观众对她进行侮辱,谎称她直播时为假唱,直播内容为剧本,并以“给人当小三的残疾人”称呼她,甚至发布使用她孩子照片设置灵堂视频等。

对此,方某辩称,针对邓女士的不实信息最早是由案外人在网络平台发布,他是受煽动所为。他发布的视频浏览量、平台粉丝数量及直播观看人数均低于几百人,其行为没有对邓女士造成实际意义上的损害。此外,他在了解情况后删除了以往发布的视频。因此,其行为应当不符合侵犯名誉权的情形。

重庆梁平区法院审理查明,方某抖音账号粉丝数量6000余人,2023年6月至12月期间,他使用本人抖音账户或他人账户在直播期间使用“红鸡”“爬爬叫红艳”“诈骗团伙”“小三”等侮辱性词语针对邓女士发表言论,并转发他人辱骂邓女士的视频,将邓女士及家人照片配上文字和哀乐在平台发布。方某行为导致部分抖音用户参与讨论、留言。2023年10月17日,邓女士经医院诊断为失眠和焦虑抑郁状态。

法院认为,抖音平台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网络平台发布侮辱、诋毁、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方某在不具有充分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针对邓女士在抖音平台公开发表侮辱性、煽动性言论,导致部分抖音用户参与讨论、留言,足以导致邓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对其名誉造成损害,故侵犯了邓女士名誉权。

最终,今年3月梁平区法院一审判决,方某立即停止侵害邓女士名誉权的行为,不再发表针对邓女士的不利信息;使用抖音账号公开发布道歉视频并置顶7日;向邓女士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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