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自家客户车辆出入,汽修厂员工竟将道路双黄线改成虚线 西安交警:罚!

为方便自家客户车辆出入,汽修厂员工竟将道路双黄线改成虚线 西安交警: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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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上午,西安公安交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该市太白南路与科创路口西侧使用自喷漆涂改道路交通标线,将双黄实线私自改成虚线。

交警部门调查后发现,系该路口一汽修厂员工所为,其声称修改标示线的目的是“为了让进出汽修厂的车辆更方便”。最终,该男子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被警方批评教育。

男子指认现场

红星新闻记者从西安交警处了解到,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西安交警秩序处联合所属辖区交警高新大队警力就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在事发地点周边实地走访、排查、比对后发现,道路北侧商户某某汽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沈某与群众举报视频中违法人员外貌特征高度相似,警方随即对违法嫌疑人进行现场盘查。

“标线是不是你画的?”面对交警的询问,沈某承认了其用自喷漆修改路面标示线的行为。

“把双黄实线改成虚线,就是想让来我们车行的人出入更加方便。”沈某表示,其为科创路一家汽车服务中心员工,为方便商户及客户车辆出入,私自用自喷漆把双黄实线涂抹为虚线。

西安公安交警高新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赵昕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地位于太白南路与科创路丁字以西约30米处,若将该处双黄线变为虚线,掉头车辆在高峰时段将严重影响该路段通行效率,同时车场进出车辆与侧方公交站进出站车辆形成直角盲区,将大大增加事故风险。

所幸因发现及时,未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办案民警责令该汽车服务中心对缺失标线进行了临时喷漆修复处理,目前交警高新大队已将当事人沈某带回依法处理。

男子接受警方调查

西安公安交警秩序处交通规划科民警杨康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最终,沈某因故意损毁交通标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民警对沈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西安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与市民生产生活需求出现冲突的情况,市民应该按程序向辖区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共同论证后,对符合相应条件的进行修改,而不应自己擅自涂改。

红星新闻记者 钟梦哲 罗梦婕 图据西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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