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宣布全面解除商品住房限购,以及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
这份《若干措施》中提到,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调整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缩短为一个月。同时,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在合作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而此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限购政策是本地户籍以家庭为单位限购3套,外地户籍以家庭为单位限购2套。
此外,《若干措施》取消了合作区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宜,《若干措施》要求参照珠海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
据悉,5月24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单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内容涉及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及限售年限等六大举措。
而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珠海提到,在资金流动性控制指标范围内,实施合理的配贷系数,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珠海在发布上述政策时特别强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可参照制定相关调控措施。而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此次政策内容上不难看出,《若干措施》则是跟进珠海相关政策内容。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随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取消限购,这意味着珠海全面性取消限购、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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