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花费千元购买梁静茹上海演唱会的门票,到场后却发现,视野被立柱遮挡,看歌手成了看柱子。9名粉丝因此起诉主办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6月20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这9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人民法庭一审宣判。法院判令被告以阶梯式退票比例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票款。
贝壳财经记者了解到,该系列案件共有9名原告,他们均为2023年5月20日或21日的梁静茹演唱会观众,因演唱会中几乎全程被承重柱遮挡视野,且事中事后和主办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他们将演唱会主办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诉至法庭。一份民事起诉状显示,一名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演唱会门票款项1299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3897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5月16日,该名原告购买了一张由被告主办的“2023当我们谈论爱情-梁静茹世界巡回演唱会上海站”的门票,支付1299元。演唱会地点位于浦东新区梅赛德斯奔驰文化中心,原告门票座位号为二层看台219的2排3座。2023年5月20日演唱会当天,原告入场后发现舞台四角有四根柱子,导致自己所坐的位置正位于视线遮挡区域。演唱会全程原告几乎都因为台柱遮挡而无法看到演唱者梁静茹本人。原告认为,被告未提前告知其销售的座位位置存在视线被遮挡的严重瑕疵,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侵犯消费者知情权。被告应向原告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向原告返还门票款项,并进行惩罚性赔偿。
2023年11月15日,该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庭审中被告方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辩称原先的舞台设计并无承重柱,演出前制作方为了提升演出效果,增加了影音设备,导致承重超出场馆吊顶安全标准,为安全考虑,故临时增加了舞台角柱作为承重,属于常规舞台设计。其次,原告证据不能证明其视线被遮挡,即使被遮挡,也尚未达到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现场演出是声、光、色、舞台、表演、现场氛围等相结合的整体,其中现场氛围感尤为重要。被告从未在任何宣传资料中明确过舞台没有柱子或者无任何视角遮挡,演出现场的设施设备不可避免会对某些位置的观众视野造成不同程度的遮挡。再次,本案原告既未现场提出异议,也未中途退场,案涉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原告再要求退款没有合同基础和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公平及诚信原则。被告方认为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和欺诈行为,如果一定要说被告有责任,最多也是过失。
闵行区人民法院结合双方当事人诉辩称意见及在案证据,经审理认为被告售卖“柱子票”的行为尚未构成欺诈。本案中,从客观情况看,被告并未在任何宣传资料中作出观看无遮挡的承诺,没有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原告购票时,座位尚未排定,现场舞台也未搭建完成,被告无法在当时就知晓原告的座位被遮挡,原告也不可能因受被告误导而购票。舞台搭建完成后,被告确实已经可以预见到有部分观众会受到承重柱的遮挡,但上海站为巡演的第一站,被告显然对受遮挡的程度以及观众可能的反应严重估计不足,现场虽有调换座位的预案,但安排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实际需求,被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更符合客观实际。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难以认定被告构成欺诈。
被告的行为属于瑕疵履行,构成违约。原告购买了由被告举办的梁静茹演唱会的门票,双方建立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应全面履行义务。原告的观看视线受到承重柱的明显遮挡,已经超出一般心理预期。被告虽称原告可以通过大屏幕观看歌手表演,但大屏幕设置在舞台正面,而原告的座位在舞台对角线上,观看效果也欠佳。被告既没有提前主动告知原告其座位视线被遮挡,给予原告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没能制定充分的预案,在现场主动为原告调换座位,消除不利影响。综上,被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存在明显瑕疵,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承担减价退赔的违约责任。由于观众对于演唱会的体验是多方面的,不仅仅在于看,还在于听,在于感受,在于互动等。因此,虽然原告等人在全程观看演唱会的体验感上不尽如人意,但不足以认定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加之原告并未提前退场,故原告要求被告全额退款的请求,法院难以支持。鉴于演唱会已经结束,被告无法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故原告有权要求减少价款,被告应当退还部分票款。
关于退款比例,上海闵行法院认为,应当根据被告的瑕疵履行对观众造成的影响大小确定。具体可以结合不同票价所承载的消费者对演唱会的期待值大小、承重柱对具体观众的遮挡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根据一般消费者的心理,购买内场票的观众对于演唱会中近距离接触并与偶像互动等的期待值相对更高,因而对履行瑕疵的容忍义务也就更低。因此,在退款比例上,也应结合票价,采用阶梯式的退票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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